材料一 中国类似医院的组织最迟在公元2年就已经有了。那年黄河一带瘟疫流行,皇帝选址,设置医生和药物免费给百姓治病。公元162年,皇甫规率军在外作战,适逢军队疫病流行,皇甫规便把病员集中起来治疗。公元491年,疫病流行,竞陵的王萧把自己的住宅拿出来,购买药物,收养贫苦病人。唐朝的医院都叫“病坊”,大多都是设在庙宇的。不仅长安洛阳有,其他各州亦有。宋朝医院规模空前扩大,设备完善,而且设立门诊部。在明朝几乎每县都有一所惠民药局,都是官办的。
——摘编自任应秋《中国古代医院的演变》
材料二 近代之前,“(英国)医院”主要是济贫、收容机构。在近代之前能请的起医生的都是贵族或富人。医患关系是一种“恩惠制度”。直到18、19世纪随着自愿捐助医院的大规模建立,医院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医院。中世纪,医疗从业者分为三个等级:内科医生、外科医生和药剂师,各行业之间有严格的界限,不能逾越。随着医院的兴起,教学医院把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聚集在一起参加诊断,削弱了他们科别的划分……学生在化学实验、尸体解剖等操作中实践,临床成为医学新观念和新实践的诞生地。……随着医院的出现,护理工作成为一种专门职业。
——摘縞自赵秀荣《近代英国医院兴起的社会影响初探》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医院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创办的原因。
(2)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英国医院与中国古代医院的不同之处。
材料一:宋太祖时,遇某官出缺,他叫宰相赵普拟名,赵普拟后交给太祖,恰好这人是太祖平时最讨厌的,他愤然说:“这人怎好用”,就把这名纸撕了,掷在地。赵普不做声,把地上废纸捡起来藏了。过一两天,太祖又要赵普拟,赵普早把前日捡起的破纸用浆糊黏贴了携带身边,即又把这纸送上。太祖诧问:“如何还是此人”,赵普答道,据某意见,暂时更无别人合适。太祖也悟了,点头说:“既如此,便照你意见用吧!”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政治制度是根本性的制度。“一个民族最重要的创造是政治制度,经济、文化、国民性都由之决定。”工业革命为什么首先在英国发生?其根本的因素是:“光荣革命后英国建立了一个合适的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保证社会有宽松、平和的环境,让人们追求个人的目标,最大程度地发挥创造能力。”所以,英国领先世界的最大优势不是海外贸易,不是科学,也不是地理位置,而是完政。
——钱乘旦《英国式道路》
请回答:
(l)依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君相关系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是否符合当时的真实情况。(是或者否选其一回答,并说明理由)
(2)如何理解“英国领先世界的最大优势不是海外贸易,不是科学,也不是地理位置,而是宪政”?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英国政治体制的权力制衡关系。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从明代内阁制度发展与演变过程来看,内阁是有议政权的,……随着内阁制度的形成,诸司在上疏之前,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一般得与内阁商议,以达成谅解。……内阁通过票拟、驳正,既可以为君主出谋划策,处理全国政务,解除君主的政务负担;又与拥有执行权的六部相互配合、制衡,提高统治质量与效率。……自永乐直至明亡,明代阁臣尽管比历代秘书咨询官员的权力有所扩大,但基本上还不是宰相,……万历《明会典》所开列“文职衙门”名目,竟未专列内阁这一机构。仅在《翰林院》一卷中予以附带介绍。
——摘自杜志明《明代内阁制度的宰相化及其终结》
材料二内阁并非英国统治阶层为适应新形势而设立的一个新机构,而是从枢密院中派生出来的,……枢密院是16世纪上半叶都铎王朝所设立的政府机构,其职责在于为君主出谋划策并协助君主处理政务,……1688年光荣革命后,随着《权利法案》的颁布,英国开始从君主专制国家向贵族寡头制国家转变,君主的权力开始受到限制,而必须依照议会通过的法律来统治国家。政体的变化为内阁摆脱萌芽状态走向公开化与合法化提供了良机。……与此同时,内阁也逐渐完成了从君主御用咨询决策机构向国家最高决策和行政机构的过渡。内阁的公开化、正式化以及内阁与议会、政党的关联,使得内阁的合法性逐渐增强。
——摘自刘金源《论近代英国内阁制的形成》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代内阁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英国内阁制确立的原因,并结合材料一、二分析中英内阁制度的主要异同。
材料一 秦汉以来,监察机构的监察重点一般是官吏个人,对政府机构、部门的监察则很少有过。唐代御史台分察六部说明,这时已从对官吏个人的监察,开始转向重视对机构的监察。德宗时御史中丞韦贞伯弹劾吏部曹乖谬,结果吏部主要负责人皆坐削一阶。
——胡沧泽《唐代监察体制的变革》
(1)依据材料一分析唐代监察制度发展的趋势?
材料二
英国政治制度史大事记(部分) 1215年 《大宪章》限制王权,保障贵族特权,保护部分骑士与市民的利益 1265年 孟福尔会议召开,英国议会产生的标志 1628年 《权利请愿书》 1689年 《权利法案》 1720年 《王位继承法》 1721年 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开创了多数党领袖组阁的先例 1747年 君主不再行使立法否决权 | 1832年 《议会改革法案》 19世纪30年代 责任阁制趋于完备 19世纪中叶 两党制度形成 1867年 第二次议会改革 19世纪晚期 内阁权力膨胀,人称议会“第三院” 1884年 第三次议会改革 1911年 《阿斯奎斯法案》,上院权力进一步削弱 1948年 议会通过《人民代表法案》,确立“一人一票”制 |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英国限制王权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事件,并结合史实说明近代英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渐进性、灵活性的特点
材料三:自1938年8月到1943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制定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有关廉政建设的法规,在1943年2月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议上,边区政府对王震等22名克己奉公,功绩卓著的干部以隆重的表彰和奖励,毛泽东逐一为每份奖状题字,使受奖者感到莫大的光荣。同一次会议上,王华亭等6人因违法乱纪受到开除党籍或严重警告处分。
1939年边区参议会成立,这既是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民意机关,又是一个最高权力机关。人民通过参议会行使选举权,参议会的选举以直接的无记名投票方式,凡赞成民主抗日的不分民族、阶级、党派、性别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议会对政府官员行使监督权和罢免权。边区政府还设置审计处行使行政监督和经济监督的职权。边区政府对违法乱纪依法严惩,边区高等法院曾处死了逼婚不遂而杀人的黄克功和利用职权侵吞公款3050元的肖玉壁等。
(3) 根据材料三,概括陕甘宁边区政府所采取的廉政措施及意义。
材料 议会改革后,工业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为了更多地吸引选民,打出了地方改革的旗帜。1835年9月,议会《市镇自治机关法》规定所有市镇自治机构的人员---市长、市府参事、市议会议员等均由投票选举选出。1848年议会通过《公众卫生法》,要求各地改善卫生条件,地方政府的卫生管理职能随之加强。1870年政府颁布《教育法》,原由教会和民间经管的教育事务移交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向民众提供的服务项目逐渐增多,据1966年的《莫德报告》,地方政府的工作多达3类60余种。1972年议会通过《地方政府令》,新设6个城市郡,每个城市郡都是以一两个较大城市为中心,形成专门的城市管理系统。英国议会为了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还于1974年通过地方政府法,建立起地方查弊制度。1985年议会通过新《地方政府令》,力求精简机构,完善地方民主。在日常管理中,地方政府十分注重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地方委员会承担着地方政府的大部分工作,经常根据地方议会授权提出报告,采取行动,并可代表地方议会对各部门实行监督。
——阎照祥《英国近现代地方政府改革》
(1)根据材料概括英国地方政府改革的特点。
(2)英国地方政府改革为我国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提供的什么启示?
材料一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立法权属于参议院,行政权属于总统和内阁,司法权属于法院,国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拥有选举被选举、请愿、诉讼等权利……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受到临时政府保护。Z&X&X&K]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四 法兰西共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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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材料一概括《钦定宪法大纲》的特点和主要目的。请简要分析其积极作用。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有哪些变化?请分析上述变化产生的原因。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54年宪法的意义。
(4)法兰西共和之路呈现怎样的特点?综合上述四则材料谈谈你对民主宪政的认识。
材料一中国古代合法的政治参与方式非常有限。明清时期,统治者推出一些有利于普通地主知识分子参与政治的措施。明太祖设立通政司处理臣民的章奏.规定除田土、诉讼之争,一般民户皆可上书言事,算是为政治表达开了一个方便之门。清朝前期,为解决大批“士者”出路,政府允许纳赀捐官,并不断扩充科举录取的名额。
——摘编自徐军《中国古代政治参与的历史考察》
材料二1215年.英国颁布《大宪章》,重申王公贵族的封建权利和防止国王侵夺这些权利。《大宪章》宣布国王不可擅自征税,强调除传统捐税贡赋外,任何赋税的征收都必须得到以大贵族为核心的大会议的同意;国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大会议有权成立一个由25名男爵组成的常设委员会监督国王和大臣的行为。1238年,大会议的全体会议改称议会。13世纪中叶,平民代表(乡村骑士和城市平民)先后进入议会。议会成为制定法律的重要机构,成为各阶层同国王斗争、争取权利的合法工具。国王定期召开议会逐渐制度化。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在中世纪,议会的立法权实际上是不完备的。因为,法律的动议主要来自国王。1688年确立议会主权后,法律的创置权由议会控制。但是,国王仍然拥有法律的审批权。1703年,安妮女王最后一次动用否决权。此后,英国国王再也没有行使过否决权,议会完全确立了最高立法权威的地位。在中世纪,上院地位高于下院。但是,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打击,特别是责任内阁制的形成,下院的地位更加重要,重要的法案几乎都来自下院。1911年,一项议会改革法案规定,经下院通过的法案被上院否决后,只要在两年内连续通过三次便可以直接呈国王批准。这样,上院的否决权实际上只剩下两年延搁权。到1949年,两年延搁权改为一年,议案在下院重新通过的次数由三次改为两次,上院权限的下降使下院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得到确定。
——摘编自《西方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封建社会晚期中英合法的政治参与方式的不同点。
(2)根据材料三,指出英国议会立法权的变化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出现这些趋势的原因。
材料一第三表: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把债务人押至家中拘留,用皮带或脚镣拴住,但(脚镣)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第六表:凡主张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材料二“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若犯死罪,议定奏裁,皆须取决宸(“宸”借指帝王所居,又引中为王位、帝王的代称)衷,曹司不敢与夺。
材料三 第二条第三款: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于两院对于休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休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材料四第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分析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
(3)材料四中的关于选举法的修订,体现了我国法制的逐步完善。写出中国近代至建国初期法治发展过程中的三部主要法律名称。
(4)结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我国法制不断完善的社会条件。
材料一 比一切更有利的莫如挖掉这些罪恶的根源,那就是不经国会同意,而妄以国王陛下名义,向人民征税或征收其财产税的专断权力;如今,已由两院断定并以国会的一项法案,宣布这权力是违反法律的。
(197条)上下两院恭请国王陛下录用国会所信任的枢密大臣、大使及其他大臣,在国内外主管国王陛下的事务,否则我们既不能给陛下提供维持生活的费用,又不能对海外的新教徒按其要求,提供援助。
——《大抗议书》(皮姆起草,1641年12月)
材料二 当立法者们图谋夺取和破坏人民的财产或贬低他们的地位使其处于专断权力下的奴役状态时,立法者们就使自己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人民因此就无需再予服从……人民享有恢复他们原来的自由的权利。并通过建立他们认为合适的新立法机关以谋求他们的安全和保障……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然享有最高的权利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
——洛克《政府论》(1690年出版)
(1)概括材料一的主要观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大抗议书》希望实现什么愿望。
(2)根据材料二,指出洛克约束权力的基本方案是什么。
材料一 (汉初)这十三个机关,合成一个宰相直辖的办公厅。我们只根据这十三曹名称,便可想见当时政务都要汇集到宰相,而并不归属于皇帝。因为皇帝只有一个笼统的尚书处,只有一个书房。最先的尚书也仅有四人,而宰相府下就有十三个机关。这相府十三曹,比诸皇室尚书的范围大得多,而且此十三曹的权位也很重,也竟俨如后代之专部大臣。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概括材料一的观点,并结合历史背景分析其原因。
材料二 (朱元璋)在中国传统政治史上,做了一件创古未有的大翻案,即是正式下令废止宰相,改用内阁大学士。照法理讲,内阁只是皇帝的私人办公厅,不是政府正式的政事堂。内阁学士也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不是外朝正式宰相之职。于是皇帝在法理上,便变成在政府里的真正领袖。一切最高命令,全由皇帝发布。但这也不是说即由皇帝一人独裁专制。皇帝的命令,因于传统政治习惯之束缚,依然必先经过内阁。照法理论,内阁大学士的身份决非真宰相,但就当时实际情形论,内阁大学士却渐渐变形站到以往传统宰相的地位上去了。但有人若以大学士身份而真正执行宰相职权,那在明代的政治法理上讲是越权的,张居正便吃了这个亏。
——钱穆《国史新论》
(2)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知识,概括明朝内阁权力的局限性,并分析由此造成的影响。
材料三 英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后,国王统而不治,而首相权力不断增强:一方面表现在对内阁委员会的控制上。重要的常设委员会是由首相亲自主持的,首相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的委员会。而且只有在内阁委员会主席的同意下,方可将其中的不同意见提交内阁全体讨论,从而削弱了对整个决策的控制和监督。另一方面表现在建立首相自己的智囊团,即建立政策小组。这种非官方的小组只对首相个人负责。可审查超越部门界限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对中短期政策问题的研究,并协助首相加强与政党的联系等。实际造成了“全体内阁讨论很少一点的政府工作”的趋势。
(3)根据材料与所学知识,论述英国首相权力不断扩大的具体表现。综合以上材料及所学知识,就“皇权与相权的关系”谈谈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