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指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的能动反映。理论创新作为一种理性认识活动,其实质不仅限于反映事物的现象,更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列宁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引自薛晴《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中展现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
材料二
思想基础 | 法律文件 | 法律特征 | |
英国 | 反对君主专制 | 《权利法案》 | 在国家权力结构、法律内容、司法实践上都包含着一些共同的特征 |
法国 | 民主、自由、平等;保护私有财产 | 《人权宣言》 | |
三权分立 | 《1791年宪法》 |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私有财产 | 《拿破仑法典》 | ||
美国 | 人民主权 | 《独立宣言》 | |
三权分立 | 《1787年宪法》 |
由于统治权力合法合理的分立,政策、法令作为各权力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妥协,是各权力合法运作必然产生的结果。权力的纵向横向分割、各权力之间,以及权力内部的分权是如此复杂,使得决策高度多元化,任何团体、个人都不可能独占政治资源和垄断决策过程。
设立代议机构的主要目的是在政治系统中建立额外的表达机构并由此而使各团体有机会去努力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代议机构的作用更多的是提供协商及和解的渠道。
——摘自(美)戴维·伊斯顿《经济与社会》
根据材料,拟定一个论题,并结合近代英美两国政治史知识,进行简要阐述。(要求:立论正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条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