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体现了总统与议会的相互制约 | B.行使了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 |
C.打破了保守派与共和派力量均势 | D.反映了法国封建势力的强大 |
材料一 在雅典,凡是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其权利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政治活动来实现„„每年6个雅典公民中就有1人可能担任某种公职。雅典的公职如执政官、将军、议员、陪审员等,均由选举或抽签产生,任职期限均为一年。已任公职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过一次之前,不得连续担任公职。因为公职不是终身制,而是年年选举更替,因而公民都有轮流担任公职的机会。„„在雅典“公民没有抛弃公务照管私务的自由,相反他必须奋不顾身地为城邦的福祉而努力”。梭伦时期,曾制定一项特别法令,规定任何公民“当发生内争时,不加入任何一方者,将失去公民权利”。伯利克里时代给负担城邦公职者发放公职津贴,从经济上保证公民对城邦政治的参与。
——蒋云芳、胡长林《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及对西方民主的影响》
材料二 英国只有议会传统。自13世纪开始,议会在王权集中及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其获得了特殊的地位和君主的信任,并借此不断扩大自己的职权,独立性也不断增强。„„资产阶级、新贵族和封建君主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利益关系,长期以来维持一种联盟的状态。他们相互支持,相互依靠,彼此扶助各自利益的实现。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霍布斯提出“必须有一个最高统治者,不然的话,在国内定要发生叛乱及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内战”,这正符合英国革命局势的发展。到革命后期,英国整个民族认识到,议会掌握无所不包的权力是合法的,也是必须的。同时,一个贤明的善良的君主仍被认为是人民的幸福。这种尊崇王室的心态在欧洲其他国家也是普遍的。
——摘编自叶阿科斯明斯基主编《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材料三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反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1)根据材料一归纳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及形成原因。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的主要因素。
(3)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共和政体“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表现为哪些方面?并指出这一政体确立的历史意义。
A.推动了“光荣革命”的发生 | B.使国王开始“统而不治” |
C.标志着英国责任内阁制确立 | D.促进了英国经济的发展 |
A.封建化的大贵族仍然控制着政权 | B.政治制度的贵族化特征十分明显 |
C.民主进程缓慢,议会改革势在必行 | D.君主立宪制政体需要进一步完善 |
时间 | 1640年 | 1688年 | 1787年 | 1789年 | 1804年 |
事件 | 英国议会重新召开 | 英国发生“光荣革命” | 美国宪法制定 | 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 | 《拿破仑法典》颁布 |
A.封建时代的欧洲 | B.君主立宪制逐渐形成 |
C.资本主义制度的初步确立 | D.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斗争 |
A.猜疑的实质是权力的相互制衡 |
B.政府分权和制衡降低行政效率 |
C.总统对国会负责避免盲目行动 |
D.联邦制使中央和地方相互制衡 |
A.共和制欲被君主制推翻 | B.共和制不适合法国国情 |
C.恢复君主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 D.法国共和制的确立非常艰难 |
材料一 宪政制度能够在英国产生有赖于英国传统习惯和中世纪分封制度中有丰富妥协因素……克伦威尔在内战后借助议会军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使得英国人充分认识到,通过圣洁的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比传统君主制度危害更大。
——王从圣《各国民主制度的建立途径》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三 在经过了长期的争论以后,国民议会终于在1875年1月30日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共和制的宪法。那一票之差是不是出于历史的偶然呢?绝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法国的基本人民大众是拥护共和国的。拥护保皇党的只有一些残存的旧政党的职业政客,而没有任何阶级……甚至连真正从事于工商业的资产阶级也是具有共和主义情绪的。”宪法规定内阁总理须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如果议会反对内阁的行政措施或投不信任票,那么内阁总理就必须辞职,让总统授命另组新的内阁。
——据李昌道、徐静琳《外国法律制度导论》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的有利条件和确立标志。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875年法国“一票共和”现象出现的原因。
材料一 《权利法案》重申了正统的政府必须依法而治这一古老的思想,还规定议会是英国政府中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国内最高法。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在继承古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情况不同,英国法律制度是从自身内部产生出来的,并一直沿着自己的道路独立地向前发展。英国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三百多年来,一直以自己“无宪法”但有发达的宪政的迷人风采彪炳于世。一些基本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援用了几百年,一直未宣布废弃它们,英国“新的政治设施总是兴建于旧设施的基础之上”。
——摘编自夏新华《借鉴与移植外来宪法文化与中国宪制发展》
材料二 纵观美国宪法诞生前的世界政治形势,封建君主制尚居绝对优势。16世纪末尼德兰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联省共和国”,实际上是商业资产阶级和贵族联盟的寡头统治。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建立的也仅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合专政。1787年宪法则创立了新的政体,第一条 第九项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宪法规定由人民选举总统,人民代表机构有权罢免总统。
——摘编自《评美国1787年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英国宪法文化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分析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新的政体”的进步意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与英国政体的相同点。
17到19世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建设历程表
国家 | 相关事件 |
英国 | 1689年《权利法案》 |
1701年《王位继承法》 | |
法国 | 1789年《人权宣言》 |
1791年宪法 | |
1804年《法国民法典》 | |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
德国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
1896年《德国民法典》 | |
美国 | 1776年《独立宣言》 |
1787年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