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进入中世纪后期,王权在与教权的合作与斗争的制度化进程中走向强大,而教权则日渐没落。从12世纪起,西欧城市发展迅速,商品经济繁荣。王权最终能取得胜利要归因于在王权与教皇的斗争中,西欧各国的民族意识开始了最初的萌动。12、13世纪开始的西欧王权的加强,以及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运动,到15、16世纪大体完成。这一漫长过程的结束,终结了教会在中古盛期所确立的“万流归宗”的地位,王权的加强、民族国家的胜利必然意味着教皇势力的衰落。
——摘编自《欧洲中世纪的双剑论》
材料二 “我刚刚从英格兰回来。在那个国家,伟大的成就——我或许该说是难以置信的成就——已经取得。英国的经验成功证明了被灌输了同样精神、抱定同样目标的个人联起手来一同工作会造就何等伟业。但是,这幅图景还有另一面:商品实际生产者—那些真正的工人,而不是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人——的处境,并不值得羡慕,尽管他看上去可能薪水高。成千上万的英国工厂的工人没有一个拥有哪怕一小片土地。他们不能享受大自然千姿百态的美(但我们可以)。即使这些美存在于英格兰,它们也会被从成千上万的烟囱里冒出的烟雾给遮蔽。”
——摘编自韩德森《费希尔和他的工业英格兰日记(1814——1851)》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世纪后期王权地位变化的原因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提炼分析工业革命对英国社会的影响。
材料一 波利比阿说:“如果人们只注意执政官的权力,那罗马国家就完全是君主制政体;如果人们只注意元老院的权力,它又完全是贵族政体;如果只注意民众的权力,它显然又是民主政体。”元老院在共和国的政治体制中居于重要地位,拥有很大的权力和威望,但元老院不能调查叛国罪和处以死刑。涉及元老们自身利益、荣誉和权力的提案,要由公民大会表决。元老院开会的时候代表平民利益的保民官就坐在门口,如果保民官认为元老院的决定侵害了民众的利益,那么他可以随时加以否决。
——据陈继华《管理思想史》等整理
材料二 在14世纪(尤其是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议会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形成了,从此成为王国政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爱德华三世两次颁布法律规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一届议会。1376年,由于国王已经两年没有召开议会,同时政府的无能和腐败引起广泛不满,下院请愿要求每年召开一届议会以纠正王国存在的弊病。“百年战争”的爆发使南方重新成为王国的政治中心,此后一段时间,议会一直在威斯敏斯特召开。从14世纪中期开始,议会一般在星期一开幕。开幕式一般由大法官致辞。开幕式之后,上下两院便分开举行会议,讨论各自的议题。一般来说,在所有请愿都得到答复之后,国王才能解散议会。国王一般都会莅临议会。
——摘编自刘鹏《十四、十五世纪英国议会的发展》
材料三 1689年5月24日通过的《宽容法案》是革命解决在宗教领域的重大成就。该法案授予除天主教和一位论派外所有非国教教派信仰自由,妥善解决了此前长期困扰英国的基于宗教因素的社会对抗。经过1688—1689年革命解决,辉格党成为新体制最大的支持者,辉格和托利两党开始以“真正的、重要的而又不是基本的分歧来划分界限”,两党互相间反体制性或互相毁灭的意愿得以根除,才终实现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间的彻底协调。
——摘编自丁浩原《近代英国政党政府的形成:1689—1762年》
(1)根据材料一,指出罗马共和国政体的特点,结合史实,概括说明罗马共和国“显然又是民主政体”。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14世纪英国议会制度化的原因,并概述其表现。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1688—1689年革命解决”中的重大事件,说明其对英国政治的影响。
史料一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是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其关键是封主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所以,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
——据韩亚辉《西方文化评析》等
史料二 1215年,封建贵族乘机联合对国王不满的各方力量反对约翰王。5月17日,封建贵族得到伦敦市民支持,占领了伦敦。在强大压力下,约翰在兰尼米德签署《大宪章》。其中主要反映西欧封建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6月19日,贵族则重申对约翰效忠。
——《欧洲政治史研究》
(1)根据史料一,概括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基本特征。
(2)根据史料二,指出英国国王签署《大宪章》的原因,这一法律文件的签署体现西欧封建政治的哪一特点?
材料一 执政官的产生须由森都里亚大会(最有权威性的公民大会)表决。保民官和平民市政官是在平民大会上由平民选出的。几乎所有的高级官职任期都为一年,只有监察官和独裁官例外(前者任期最长为18个月,后者则仅为6个月)。公元前343年,罗马通过一项决议,一方面禁止同时担任两种官职,另一方面禁止在10年内再次担任同一官职。到公元前3世纪,又发布了未经一定间隔时间不得连续出任贵族的年度官职的禁令,同时禁止担任某一官职的人设法通过选举在下一年取得另一官职。高级长官在任职期间是不可侵犯的,但卸任后他们就成为普通公民,都要对自己任职期间所作出的侵害私人权利和滥用国家权力的行为负责。
——摘编自王晓辉《古罗马的共和政体及其制衡机制》
材料二 法国的三级会议起源于王室大会议,即国王与其直属附庸之间以权利和义务关系组成的政治组织。11世纪后,许多城市成为直接听命于国王的附庸,其代表也开始参加王室大会议,但他们的地位并没有固定下来。13世纪末~14世纪初,法国国王为支撑军队和政府的庞大开支,不断增加贡税,同时也开始向教会领地征税,因此引起了与罗马教廷的冲突。教皇公开反对法国国王,革除当时法王腓力四世的教籍。腓力四世反对教皇的斗争需要内部的有力支持,因而他于1302年自上而下召开三级会议,讨论国家的财政和税收,批准国王的赋税等问题。
——摘编自陈佩雄《世界通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罗马共和国时期官制运作的原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共和国政体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302年法国三级会议召开的原因及其划时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