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旧教育体系矛盾尖锐 | B.社会变迁影响职业选择 |
C.科举制仍具较大影响力 | D.新式选官机制运行受阻 |
A.清政府被迫变革教育体制 | B.科举制因财政困难而被废除 |
C.学堂选官制度正逐步形成 | D.“学在官府”的传统遭到冲击 |
材料 清代州县实行“正印官”独任制,虽在少数州县设置统称“佐贰”的州判、县丞等官,且各州县均置学官,但均非“正印官”的副职或下属,不属于以正印官为首的州县行政系统。州县行政事务繁杂,州县官任用大量房吏、差役等职役人员(统称胥吏)协助。
晚清以降,州县胥吏制度弊病日益明显,加剧了吏治腐败和社会危机。1907年,清廷颁布《直省官制通则》,规定:将从前各直隶州厅和各州县所设州判、县丞等佐贰一律裁撤;同时设置警务长、视学员、劝业员、典狱员、主计员等“佐治各官”,隶属“正印官”;州县佐治各官“应由司道各就本科考取国文通畅、科学诸习人员,详请督抚委用。视学、劝业二员,并可参用本地士绅,由州县采访舆论,举其贤能端正者,一律详请与考委用,仍分咨各部存案。”
1908年,清廷发布上谕,宣布停止州县官吏部铨选,将符合参选资格的人员全部分发各省,另编为“改选班”,候补选缺。“改选班”人员分发到省后,“督抚率同三司,量其才性,试以吏事,或派入政法学堂,分门肄业,并须勤加考察。”
——摘编自魏光奇《晚清的州县行政改革思潮与实践》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州县行政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州县行政改革的意义。
A.保留乡试殿试模式 | B.采取有序方式推进 |
C.侧重选拔留学人才 | D.带有近代化的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