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晋国刑书是中国最早成文法 | B.晋国已礼崩乐坏社会秩序不稳 |
C.刊布刑书成为历史发展趋势 | D.法家和儒家国家治理主张不同 |
A.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 | B.促进了儒法思想合流 |
C.植根于传统政治文化 | D.推动了治国理念趋同 |
材料一 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摘编自西汉《盐铁论·刑德》
材料二 北魏高祖太和十二年(488年)诏: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子孙,又无期亲者,仰案后列奏以待报,著之令格(古代律法)。
——摘编自《魏书·刑罚志》
论者谓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
——摘编自《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材料三 设计存留养亲制度,使子孙能够尽到对直系尊亲属的养老送终义务,有力地维护了家庭关系的稳定,并进而通过构建“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的家族伦理关系,来促进社会大环境的稳定和谐……传统的“无讼”思想,在当代表现为通过调解制度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重新焕发出了生机与活力。
——摘编自杨鹏程《礼法结合: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基本线索》
(1)根据材料一,指出西汉时期的司法审判标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北魏高祖时期判案标准的新变化。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影响。
A.尊神事鬼思想的消亡 | B.礼乐等级制度的瓦解 |
C.贵族血缘政治的加强 | D.关注现世的观念增强 |
史料 | 出处 |
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 | 《尚书·酒诰》 |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 《尚书·泰誓上》 |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 《尚书·泰誓中》 |
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 | 《尚书·梓材》 |
A.政治行为具有神秘色彩 | B.民本思想有着久远的历史 |
C.儒家仁政思想渐入人心 | D.当政者利用神权强化王权 |
A.法家法治思想成为当时治国共识 | B.法律体系建立并走向完备 |
C.礼法结合是国家治理的主要手段 | D.国家治理日益走向规范化 |
A.中国比西方更早进入法治社会 | B.中西方开启了法治文明的交流 |
C.法律文献保证了社会稳定发展 | D.成文法体现了文明发展的诉求 |
材料一 《孟子》中记载了孟子与其学生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学生问:“舜做了天子后,假如其父杀人,舜的法官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
“抓起来就行了。”学生又问:“难道舜不阻止法官吗?”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法官是按职责办事。”学生问:“那舜又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应当放弃天子之位,毫不顾惜。然后偷偷地背上父亲逃到海边住下,一辈子都很快乐,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
——据《孟子》
材料二 (王阳明)在南赣建立起一种乡村民众的自治组织“乡约”,并亲自撰写了约规,即《南赣乡约》。阳明的乡约模式……强调乡约格物致知,即格心中之物,而同时见诸行动。……《南赣乡约》颁行以后……赣县“人心大约淳正,急公输纳,守礼畏法……子弟有游惰争讼者,父兄闻而严惩之,乡党见而耻辱之。”
——程鹏飞《王阳明“知行合一”与南赣乡约》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孟子的法制观念,分析孟子法制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
(2)据材料二分析《南赣乡约》颁行的社会价值。
A.是商周之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 B.从理论上为秦的统一做出了合理解释 |
C.开启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先河 | D.是一种迷信和糟粕,没有实际价值 |
A.法条律令的繁杂 | B.法律保护私有财产 |
C.价值观念的混乱 | D.百姓生活极端困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