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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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习惯法随着时间的流逝、案件的积累等诸多因素而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中世纪时期的领主和佃户便要求将习惯法诉诸文字,以备审判时准确无误地使用。在英国,庄园法庭的判决结果一般是记录在案的,从而形成所谓的“判例”,而新的“判例”便可以作为新的习惯法在下次审判中被引用。虽然庄园惯例并不是由庄园领主统一制定的,但当已经存在的惯例不能够完全满足领主的某些利益时,领主便会召集农民来重新制定新的庄园惯例。每个庄园法庭里的农奴和领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进行无休止的争辩,从而产生了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新的判例。但经过一次又一次的集体表决,我们会发现新的惯例在慢慢倾斜,倾向于农奴一方。

——摘编自刘璐《论中世纪英国庄园法庭的性质》

材料二   11世纪后期,《查士丁尼法典》一经发现,便引起人们的关注,许多人开始积极投身于对法典的研究之中。其中,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闻名欧洲,该大学逐渐取得欧洲法律学教育的领导地位,其全盛时期有来自欧洲各国的学生约一万多人,声名远播。在长期的教学活动中,不同的法学流派也开始出现,其中最著名的法学学派有注释法学派和疏证法学派。通过他们的努力,中世纪的时代精神得以与古典时代的罗马法相融合,使得罗马法更加适合中世纪的历史实际,从而为欧洲各地继受以及在法庭审判中实际使用罗马法准备了条件。

——摘编自陈勇《查士丁尼法典评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世纪英国“庄园惯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庄园惯例”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查士丁尼法典》对中世纪法律的影响。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查士丁尼之前,有过三次编纂法典的尝试,但是这些法典的内容依然过于庞杂,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对于查士丁尼来说,统一法典的编纂与帝国其他的措施,都是其重新恢复和统一罗马帝国政策的一部分,因为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的法律。因而,查士丁尼上台伊始,立即着手法典的编纂。公元528,查士丁尼颁布谕令,任命十人委员会,命令他们负责根据以前的三部法典以及后来一些皇帝的谕令,编辑一部新法典,并使之系统化。529,法典编纂完成,命名为《查士丁尼法典》。它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的财富。

——摘编自陈勇《查士丁尼法典评析》

材料二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西方法律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据《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查士丁尼法典》编纂的背景及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