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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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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31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在瑞金创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了《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宪法大纲》总结了中国人民创建革命政权的经验,指明了革命发展的方向。在政权性质上,《宪法大纲》照搬苏联宪法的规定,“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任何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这种剥夺中间势力权利的“左”倾错误,使中间势力的革命积极性受到很大挫折。

——摘编自王慧娟《<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存在的局限初探》

材料二   新中国自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全面修改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1978年宪法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其内容也不能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1979年年初,中央开始酝酿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1982年12月 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后不同阶段,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宪法又进行了五次修改。

——摘编自黄宇菲《百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颁布的作用及局限性。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现代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启示。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