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1)《临时约法》蕴含的近代国家治国原则是什么?它在中国宪政史上起了什么重要作用?
(2)宋教仁遇刺身亡,突出反映了当时中国政治体制的何种本质特征?
材料二 抗战期间,中共领导人多次会见美英记者……1945年10月9日,在回答英国记者甘贝尔的提问“中共对‘自由民主的中国’的概念及解说如何”时,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说:“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
——摘自《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材料三 中国国民党在国民大会未举行以前,为准备实施宪政起见,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二)国民政府委员会由国民政府主席就中国国民党内外人士选任之。(三)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政府之最高国务机关。
附注:(一)国民政府主席提请选任各党派人士为国府委员时,由各党派自行提名,但主席不同意时,由各该党派另提人选。
(二)国府委员名额之半,由国民党人员充任,其余半数,由其他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充任,其分配另行商定。
——摘自《政协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1946年1月28日)
(3)依据材料二、三,结合所学,概述毛泽东做“自由民主的中国”解说的历史背景。
材料四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结合所学,你从中国百年宪政之路中得到了哪些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