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保证了农民的生产耕作时间 | B.促进农产品商品化 |
C.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D.催生新的经济因素 |
诗句 | 历史现象 | |
A | 农月无闲人,倾家事南亩。 | 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 |
B | 种桑百馀树,种黍三十亩。 | 均田制无法继续推行 |
C | 莳蔬利于鬻,才青摘已无。 | 家庭手工业补贴家用 |
D | 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 | 政府改革了赋税制度 |
A.A | B.B | C.C | D.D |
材料一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绡的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施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据《旧唐书·食货志上》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予人,量出制入。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杂徭悉省。
——据《新唐书·杨炎传》
材料二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於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上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徵银,折半於官,故谓之一条鞭。
——据《明史·食货志》
材料三 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摘自《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到清朝赋役制度的发趋势。(2)综合上述材料,依据唯物史观,说明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实质。
A.农民人身依附关系加强 | B.土地经营方式适时革新 |
C.政府健全土地市场管理 | D.小农经济受到严重挫折 |
北魏至唐丁中、赋役年龄表
年代 | 成丁年龄 | 赋役初始年龄 |
北魏太和 | 15 | 15 |
隋开皇 | 18 | 18 |
唐武德 | 21 | 20 |
天宝 | 23 | —— |
A.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 |
B.政府财政危机的加剧 |
C.赋税征收标准的变化 |
D.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 |
A.①“税民资”②募役法③“科差” | B.①租调制②“科差”③“金花银” |
C.①租庸调制②更卒、戍卒③地丁银 | D.①租调制②“金花银”③摊丁入亩 |
7 . 西汉开征“算缗钱”后,汉武帝下诏“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宋朝规定“令结甲输税”“不实,许人告,以其田赏之”。元朝规定“匿税者,其匿税之物一半没官,于没官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外,犯人笞五十”。上述措施的实行( )
A.力图实现地方政治清明 | B.减轻了劳动人民的负担 |
C.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 D.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
A.限制土地兼并 | B.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
C.完善土地制度 | D.减轻民众税收负担 |
A.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 | B.战乱破坏农业生产方式 |
C.战乱导致户籍管理失序 | D.进行赋税改革的必要性 |
A.参与唐中叶赋税变革 | B.整顿两税法运行乱象 |
C.执行租庸调制的规定 | D.维护自耕农经济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