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商代是一个方国林立的时代,一旦商王国彻底衰落,方国联盟随之分崩离析,商王也就无力对外行使王权。商王具有多重身份,他既是王国首领,又是同姓宗族大族长,亦是异姓宗族君主。商代的王位继承以兄终弟及为主,父死子继为辅。西周的国家格局与商代颇为相似,然而西周的诸侯国与商代的方国却有很大不同。周王权力远大于商王,控制天下的能カ远在商王之上。在王室内部,周王的身份也是多重的,且王位继承是父死子继。
——摘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先秦卷)》
材料二 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必然结果就是贵族制让位于官僚制。官僚制是顺应中央集权和皇权制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在官僚制时代,不管是旧贵族、新贵族,还是新兴的士人阶层,都必须通过任命,转化为官僚,然后才能成为政体的直接参与者。
——《文史纵横》2009年第3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周两代政治体制的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二,指出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实质,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这一实质所具有的特征。
材料一: 秦代以来,皇权专制主义越来越走向强化,从汉到宋是皇权逐渐压倒相权的时代。北宋时候,皇权已经高度专制,明代以后则皇帝自兼丞相,合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为一,于是皇权专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秦代以后的两千年,中央集权程度也一步一步走向强化,行政区划本来是地方政府的施政区域,到了宋代以后,已转变为中央官员的施政分区,中央集权制此时也达到巅峰状态,因此元代以后,分裂局面已不再出现。
——摘编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材料三: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与会的662名代表都经过代表提名、个人申请、组织或个人推荐反复研究、审查产生,代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宗教界等方方面面,特别是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占有相当比重。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摘编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教材和教师用书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秦代走出周制、确立秦制的主要制度措施。
(2)依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哪些基本原则?并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
(3)根据材料三,概括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