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二月二十日正午,船将拢岸,丁、徐二君已偕英使馆各馆员乘小轮来迎。……我们住的旅馆,虽非顶阔,也还算上等。然而室中暖气管是关闭了,每个房间给一斗多的碎煤,算是一日二十四点钟的燃料。电力到处克减,一盏惨绿色的电灯,孤孤零零好像流萤自照。……
我们因旅馆难觅,由徐、丁二君先往巴黎布置,我和同舟诸君,在伦敦勾留五日。趁这空暇,随意观光,头一个要拜会的,自然是有名的“英国凌烟阁”威士敏士达寺。……我想这一个寺就可以算得英国国民性的“象征”,他们无论政治上法律上宗教道德上风俗礼节上,都是一部分一部分的蜕变,几百年前和几百年后的东西,常常同时并存,却不感觉有一些子矛盾。
——梁启超《伦敦初旅》原刊1920年3月《晨报》
(1)据材料概括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原因。(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政治上论证梁启超所说的“英国国民性”。
A.受到王权蛮横干预 | B.背离社会公众意愿 |
C.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 D.具有朝令夕改倾向 |
A.受到双重监督 | B.是国家政策制定者 | C.需对选民负责 | D.保证了政局的稳定 |
A.责任内阁颠覆了英国政党政治的成果 |
B.议会制君主制维护了国王为主的政治传统 |
C.内阁成了维系英国最高行政权力的核心 |
D.民众热情拥护着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情 |
材料一 《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擅自废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的行为为非法行为;未经议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征收金钱或超出议会准许的时限与方式征收皆为非法……议会议员应经过自由选举产生;议员在议会内自由进行演说、辩论,不应在议会以外的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向国王请愿为臣民的权利,据此对臣民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此后,议会于1701年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
——摘编自齐延平《自由大宪章研究》
材料二 美国的三权分立主要表现为国会、总统和法院之间的相互制衡。一、就国会而言,其受到总统否决权的制约,也受到法院司法审查权的制约。二、就总统而言,国会可以运用行政监督权制约总统,还拥有弹劾权;法院则可以运用司法审查权审查总统的行政法令是否违宪。三、就法院而言,国会对法院的制约有多项,包括国会对联邦法院法官有弹劾及免职权,可运用宪法修正权制约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等等。总统对联邦法院的制约有两项:对法官的提名权和赦免权。总统可以通过提名任命权,对法院的政治倾向性施加影响,通过赦免权改变法院的某些判决。
——摘编自王宝磊《浅谈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指出《权利法案》颁布的主要目的,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权利法案》及《王位继承法》在英国近代民主政治形成中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特点并说明其确立的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近代西方政治体制的认识。
A.仍有部分封建残余 | B.贵族执掌立法权 |
C.本质仍是封建制度 | D.凸显了共和精神 |
A.君主立宪制有待完善 | B.国王仍是国家权力中心 |
C.议会中心地位遭破坏 | D.国王逐渐控制了议会 |
A.世界殖民霸主的建立 | B.民主政治体制的发展 |
C.民族认同感逐步增强 | D.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