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君主立宪制
①发展:18世纪20年代,逐渐形成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内阁实际掌握政府权力。19世纪(1832、1867、1884年),英国进行三次议会改革,基本实现成年男性的普选权。
②特点:君主权力受到限制,
(2)美国共和制
①确立:1787年宪法确立“
②发展:1865年,美国废除奴隶制,黑人获得公民权。1920年,妇女获得公民权。
③文官制度: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美国文官法》,建立了美国文官制度。(选必1)
(3)法国共和制
1792年,法国首次建立共和国,但共和制度并不巩固。1870年,法国建立第三共和国,1875年通过新宪法,逐渐成为议会制共和国。(选必1)在经历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1)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
(2)18世纪,英国逐渐形成内阁制度,内阁实际掌握政府权力。
(3)英国君主立宪制融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三者为一体。
美国民主政治的建立
1775年 | 北美独立战争爆发,次年,美利坚合众国建立 |
1787年 | 美国制定了宪法,规定美国为 |
法国共和制的建立:
对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评价
进步性 | 近代西方政治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部分实现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理想 |
局限性 | 英国妇女长期没有选举权,美国宪法一度承认了黑人奴隶制的合法地位等 |
材料一 法国大革命对欧洲社会有着双重意义。作为与旧秩序敌对的革命,它不仅仅是法国的,也是全欧洲的运动。法国大革命的普遍主义理念,既赋予了欧洲一种欧洲认同的意义,同时也将之剥夺了。拿破仑在1804年取得了法国皇帝头衔,而且对1789年理想的忠诚,也变成与对法国的忠诚联系在一起。拿破仑的欧洲是以莱茵河作为东部边界的罗马欧洲。取而代之的莱茵邦联,是西方与东方间的缓冲地带,有着自己的东方边界,也就是古老的日耳曼-斯拉夫边界。革命精神激发了新的疆域民族主义理念。然而直到甚晚之后,这些理念都仍未朝民族分离主义的方向发展,而是成为奠基于已建立之民族国家的欧洲秩序之基础。
——(英)杰拉德·德朗提《发明欧洲》
材料二 18世纪末美国政府确立了西部土地国有化原则,当时国有土地就已达全国土地总面积的75%。1824年起,国会内部,围绕“宅地法”的斗争激烈起来。1848年,争取实现“宅地法”为宗旨的“自由土地党”成立。1862年初国会表决“宅地法案”,参众两院都以压倒多数通过。1862年,法案颁布,规定:任何人只要交纳十美元手续费,就可以领取一块160英亩的土地。此后二十年间,外国移民达500多万,超过过去80余年的总和。它鼓舞着移民开垦出一块又一块的土地,建立一个又一个村镇,不停地向西挺进。
——摘编自张冬梅《美国<宅地法>产生的温床及颁布实施的两个阶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法国大革命是“全欧洲的运动”的原因,并概括说明法国大革命剥夺了“欧洲认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宅地法》颁布的历史条件,分析其颁布对美国经济发展的作用。
A.共和制欲被君主制推翻 | B.共和制不适合法国国情 |
C.恢复君主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 D.法国共和制的确立非常艰难 |
A.行政权力向内阁转移 | B.党派政治斗争的激烈 |
C.内阁总理控制立法权 | D.总统权力彻底被架空 |
A.奠定了法国共和制的基础 | B.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政体 |
C.冲击了法国封建专制势力 | D.维护了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
材料一 1688年11月,威廉率1万多军队在英国登陆。詹姆斯二世召集大批军队,但当威廉的军队登陆后却未去指挥。众叛亲离之际,他在12月10日逃往法国。
——摘编自吴于廑等《世界史·近代史编》
材料三 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背景资料
中国 | 清朝(1644—1912);中华民国(1912—1949) |
日本 | 明治天皇(1868—1912在位);大正天皇(1912—1926在位) |
印度 | 1849年英国殖民者占领全境;1947年成立印度自治领 |
阿拉伯 | 16世纪起为奥斯曼帝国统治;19世纪英国侵入;20世纪20—30年代开始独立 |
土耳其 | 奥斯曼帝国(14世纪—1922);土耳其共和国(1923—) |
伊朗 | 卡扎尔王朝(1796—1925);巴列维王朝(1925—1979) |
——据《辞海》等整理
(1)中华民国建立时,除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地外,世界上的共和国制国家寥寥无几。写出当时西方两个共和制大国国名的全称并简要评价其宪法。
(2)充分利用本题提供的所有线索,结合所学知识,论述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17到19世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建设历程表
国家 | 相关事件 |
英国 | 1689年《权利法案》 |
1701年《王位继承法》 | |
法国 | 1789年《人权宣言》 |
1791年宪法 | |
1804年《法国民法典》 | |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
德国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
1896年《德国民法典》 | |
美国 | 1776年《独立宣言》 |
1787年宪法 |
材料一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之……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下列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请回答:
(1)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国家的什么政治文献?
(2)以上材料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对君主和议会的关系,材料3和材料4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4)根据上述材料归纳,就大多数国家而言,资产阶级代议制具有哪些特征?
①君主是真正的虚君 ②总统共和制
③总统任期7年 ④民主是虚,专制是实
A.①③②④ | B.④①③② | C.③①②④ | D.①②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