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指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的能动反映。理论创新作为一种理性认识活动,其实质不仅限于反映事物的现象,更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列宁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引自薛晴《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中展现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
材料二
思想基础 | 法律文件 | 法律特征 | |
英国 | 反对君主专制 | 《权利法案》 | 在国家权力结构、法律内容、司法实践上都包含着一些共同的特征 |
法国 | 民主、自由、平等;保护私有财产 | 《人权宣言》 | |
三权分立 | 《1791年宪法》 |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私有财产 | 《拿破仑法典》 | ||
美国 | 人民主权 | 《独立宣言》 | |
三权分立 | 《1787年宪法》 |
A.内阁总理对众议院负责 | B.共和体制较为脆弱 |
C.参众两院均支持共和制 | D.保皇势力备受冲击 |
材料一:美国国父们对民主的芥蒂,不仅表现在语言上,更表现在对权力的设计与分配上:最先表现在对总统权力的加强上,其目的就是使行政系统获得主导地位,美国总统的权力设置是以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法国的路易十四等为原型的。
美国总统集大权于一身,实际上必然产生独裁的质疑,当时的设计者也并不否认这一点。……在国父们的看来,独裁者不但不是恶魔,相反地,是正义力量的化身,是自由和公正的最强有力的保卫者。
国父们把能否坚持集大权于总统这一新宪法的重要原则,上升到了事关美国生死存亡的高度,他们反复向美国人民强调,“舍此,不能保卫美国免遭外国的进攻;舍此,亦不能保证稳定地执行法律;不能保障财产以抵制联合起来破坏正常司法的巧取与豪夺;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暗箭与明枪。”
——摘自高连奎:《美国是个民主国家吗?》
材料二:在1870-1871年的普法战争中,普鲁士打败了法国后,德国首任驻法国大使哈里冯阿尼姆主张恢复法国的皇帝制度,而俾斯麦从孤立、混乱、削弱法国以使其以后难以与德国竞争的战略目的出发,主张恢复法国的共和制。俾斯麦认为,一个不稳定的共和制政权,在君主割占统治地位的欧洲将处于被隔离的孤立状态。1872年,俾斯麦在一次奏文中指出:“对一个联合的王朝欧洲来说,巴黎的火山(不稳定的共和政权)一点也不危险,它将自燃自熄。”
俾斯麦的阴谋在70年之后,被戴高乐的统计清晰地揭示。戴高乐认为导致法国战略性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战前法国党派尖锐斗争、内阁更替频繁,造成国家涣散无力。正是第三共和国的议会制导致了“1875-1940年的65年中,法国更换过102届政府,而英国只更换过20届政府,美国只更换过14任总统”。
——摘自:刘明福《中国梦,后美国时代的大国思维与战略定位》
(1)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国父们政治体制设计的出发点是什么?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体制,其主要依据有哪些?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说明俾斯麦主张在法国实行共和政体的主要意图。戴高乐的统计,将对二战由他主导的法国政治体制改革产生什么影响?
(3)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近代政治体制问题的认识。
4 . 材料一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
——1791年法国宪法
材料二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众议院依选举法所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7年,连选连任。
第三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统率武装部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1875年法国宪法
(1)依据上述材料指出,1791年宪法和1875年宪法分别规定法国实行什么政体?
(2)结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上述两部宪法规定的两种政体有哪些异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