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鱼塘风波
广东高要县沙浦公社沙一大队有集体鱼塘33亩,过去派几个劳力管理,一年最多收鱼6000斤,扣除成本和各项开支,年年亏本。1979年村民陈志雄开始承包集体鱼塘8亩,专业养鱼。1981年他完全承包了这33亩鱼塘,仅半年就产鱼万余斤,生产队不花一分钱,不出一个工,就净收入承包金4500元。后来陈志雄又把承包水面扩展分散在四个大队,并雇工进行管理。
对此当地人看法不一,争论激烈。许多基层干部和群众赞成承包,也有一些人反对,认为“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1981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一场关于永包鱼塘的争论》一文,并由此揭起了持续3个月的全国大讨论。讨论集中在几个问题上:一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如何正确看待能人,二是雇工问题,三是跨队承包问题,其中又以雇工问题为争论的焦点。这一争论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一位领导同志致信中共广东省委指出“事关农村社会制度的大局,故提请省委考虑”。此信又进一步引发广东全省上下的层层讨论,广东省农委受命赴沙浦公社实地调查,并在调查报告中提出“对推行专业承包生产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大家认为应从总结经验教训上去解决,并从政策上加以引导或限制,不宜采取通报批评的办法”。
——据季音《鱼塘风波—— 一次关于鱼塘承包问题的讨论》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关于鱼塘承包问题的讨论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