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名称 | 标准 | 处置 |
第一类 | 商人、商业资本家或农村工商业家。 | 以商业收入为全部和主要来源者。 | 按照地主、富农处理,其家属的情况分配土地。 |
第二类 | 地主、富农兼商人或商人兼地主、富农。 | 占有并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当地地主土地平均值,农业收入和商业收入兼有。 | |
第三类 | 小商小贩 | 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和资本,不雇请店员,自己从事商品流通者。 | 土地分配按贫农处理。 |
注:如因劳力不足而出租土地者,不得以地主论,被称为小土地出租者。 |
A.夺取抗美援朝的胜利 | B.促进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
C.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 | D.实施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
新中国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统计的国营经济在全国经济中的占比情况(部分项目)
经济项目 | 全国工业 固定资产 | 全国大型 工业产值 | 全国生产 资料生产 | 发电 量 | 原煤 产量 | 生铁 产量 | 钢产 量 | 水泥 产量 | 棉纱 产量 |
国营经济占比 | 80.7% | 41.3% | 48% | 58% | 68% | 92% | 97% | 68% | 53% |
A.全力改变中国工业落后的面貌 | B.加快推进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
C.大规模开展没收官僚资本工作 | D.促进国民经济全面恢复发展 |
材料1949年自春至冬,全国相继发生旱涝、虫疫等自然灾害,被淹耕地约1亿亩,灾民达4000万人。敌对势力趁机“制造谣言破坏,阴谋暴乱,企图转移农民斗争目标”。尽管战争仍在继续,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19日向全国发出《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要求各地帮助灾民渡过灾荒。各地方政府成立救灾委员会,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通过及时发放救济物资、副业生产、开展社会互济、以工代赈、减租退押、安置灾民等措施,使灾情得到遏制并趋于缓和,至1950年4月,全国“各地灾荒停止发展”,“而且还与历史上灾后田园荒芜、赤地千里的景象相反”。同年8、9月份,全国绝大部分被淹田地水退之后都得到及时补种,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
——摘编自赵朝峰《简评建国初期的救灾度荒工作》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救灾度荒工作”作出合理的历史解释。
A.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 | B.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
C.实物储备大幅度减少 | D.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发展 |
A.对民族工商业全面扶助 | B.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 |
C.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政策 | D.限制私营企业的发展 |
A.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 | B.表明政府进行工商业改造 |
C.不利于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 D.促使土地由地主私有变为公有 |
A.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理念 | B.开启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
C.建立起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组织 | D.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伴随着国家政权和国家制度的重构,明确农村地区的土地产权关系成为逐步理顺农村工作的前提。同时,党和人民政府通过废除保甲制度、颁布《婚姻法》等治理举措,崩解了农村社会原有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旧政治权威。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村政府与乡政府并立为基层政权。
——摘编自丁云《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发展变迁》
材料二 1958年,《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按此决议,原有的几十甚至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均的合作社合并为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将一切生产资料上交给人民公社,统一分配。人民公社不仅要管生产、管政权,还要管社员生活,形成一种“政社合一”模式。直至土地承包到户之后,农民才开始从高度集体化的治理体制中脱嵌出来,家户重新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农村社会重归分散,“政社合一”模式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经济基础,1983年,全新的乡镇基层政权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同时,伴随农村经济活力的充分调动,多元利益主体纷纷出现,村委会成为群众自治组织,也是整合农村社会的组织。
——摘编自祝传佳《新中国成立70年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变迁研究》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建国初期,党和政府重构乡村秩序的主要措施,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体制的演变。并结合所学,分析不同阶段的治理体制产生的主要背景。
A.消灭地主阶级土地私有制 | B.建立农业合作化的组织 |
C.废除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 D.推动农村生产力的解放 |
A.促进了经济恢复与发展 | B.体现了“一边倒”的方针 |
C.加快了辽沈战役的胜利 | D.透露了苏联轻工业的落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