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一届人大与五四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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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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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世纪初,清政府日益受到社会激愤情绪和革命浪潮的冲击,进行了预备立宪,贵政院是其重要内容,也是立宪派活动的重要基地。资政院议员包括钦选与民选议员各百人。所谓钦选,或由互选,或由保送,奏请简命,并非绝对钦定。所谓民选,是由各省咨议员互选,最后由督抚核定,故亦非纯粹民选。在上述原则下,清政府颁布的钦选议员,“半皆统绔,一事不知”或“反对立宪之代表”。至于民选议员,大多是有功名的官绅,同时又规定资政院无议决宪法之权,资政院议决事件,领会同军机大臣奏请裁夺。

——摘编自杜耀云《略论清末资政院的性质和作用》

材料二   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换本单位选出的代表。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国务院总理等,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通过投票决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摘编自万其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政府设置资政院的原因,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人民代表大会和资政院的不同。
2 .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和重要的人民民主制度,真正实现了广大劳动人民当家做主。这一论断的根本依据是
A.中共的英明领导B.推翻了三座大山
C.广大人民热爱社会主义D.公有制下的集体利益和公共意志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