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表:人类文明交流史料(部分)
区域 | 时间 | 史料 |
非洲 | 公元前13世纪 | 埃及雕刻中出现赫梯战车形象 |
欧洲 | 公元前5—公元前1世纪 | 塞浦路斯、撒丁岛和马赛出现许多用腓尼基字母书写的碑文 |
亚洲 | 1世纪 | 《汉书.地理志》关于“殷道衰,箕子去朝鲜建国,教其民以田蚕织作”的记载 |
亚洲 | 646年 | 日本颁布《改新之诏》,全面学习“法式备定”的唐代制度 |
亚洲 | 771年 | 阿拉伯天文学著作《信德欣德》运用了大量的印度数字 |
美 | 15世纪 | 哥伦布给国王的信中提到“携带有种马、母马、骡子和其他的禽类、大麦和各种果树等”运往美洲 |
欧 | 1750年 | 鲁士政府法令规定:“所有王公贵族和庶民百姓要充分理解种植马铃薯的益处,并把马铃薯作为今春主要食物。” |
亚洲 | 1912年 |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践行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原则 |
——据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以“文明的交流与进步”为主题,从经济、文化、制度交流中任选一个角度拟定具体论题,并进行阐释。(要求:论题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晰,史论结合。)
材料一 近代转型期,英国的家庭结构以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为主,子女的“立身期”在亲子关系中占有相当大的时间比例。据本阿莫斯研究,中下层家庭子女在外当仆佣学徒的“立身期”年龄大约在15〜24岁之间;又据斯通估计,他们离家时的年龄一般在10〜17岁之间。因此,尽管个人情况互有差异,但从整体上看,当时英国青少年中的大多数在核心家庭结构中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时间较短。一旦成婚,子女多另择新居,与父母的关系已超出核心家庭范围。
——摘编自陈勇《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关系研究的新取向》
材料二 ……随之而来的,是以家族为中心的社会的法律支持也崩溃了。旧的司法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以血缘为主的社会结构,它承认家长的特殊地位;男女不平等……它认同儒家教诲,认为父子应互相庇护,逃脱司法审判。这些反映封建社会关系的准则,显然与快速变化的时代是不协调的。在晚清和早期民国时代的新法典中,已承认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男女平等、妇女的财产继承权等,家族社会的古老的司法基础瓦解了。
——摘编自【美】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英国家庭关系的特点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中英两国家庭关系的不同点。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中英两国家庭关系存在差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