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王安石改革之前,“近世士大夫多不习法”,普遍认为“旧明法最为下科”。熙宁三年(1070)三月,神宗与王安石商议谋杀案件,发现办案官多不通律意,于是立新明法科。报考者主要是诸科之不能业进士者及有官无赃罪者。不久,又规定其它科目选拔官吏或依恩荫得官者,都要考试律令。神宗元丰年间(1079年)规定参加新明法科考试的案例分析时,可携带律令和敕,作为参考资料,不以作弊论。“凡新科明法中者,吏部即注司法,叙名在及第进士之上”。在应试新明法科的考生中,许多人本为明法出身,或已有官职,再参加新科明法考试,不但容易考中,在除授官职方面也有明显优势,升迁迅速。
——摘编自薛梅卿、赵晓耕《两宋法制通论》
(1)根据材料,概括宋神宗时期明法科发生的变化。(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神宗时期明法科变化的影响。
随着女性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增加,进而产生了对女性技能的社会要求,出现了不少关于女性教育问题的讨论。最典型的是《申报》刊登的《论女学》,由此引发了围绕兴女学问题的讨论,《兴女学》首先介绍泰西诸国日甚一日的女学,并提出“女学兴而溺女之惨不禁而自止”“女学兴而男学臻臻日上”等观点,倡言兴办女学。有人撰文赞同说:“女学兴而风俗人心可以大正。”随后,《申报》陆续刊登了《再论女学》《论设女教以端士习》《扶阳抑阴辨》等文,提倡男女并重,以泰西、东瀛为例倡办女学。
《申报》兴女学讨论从传统社会“针黹女红”“识字记数”到西方世界“天文、地舆、算法”,“诸书具备”,从封建积习“不敢与男子并立”,到近代“妇女之灵性与男子同”观点,再到呼吁“人禀气质而生,为男为女因乎自然之化”认识,其对兴女学问题讨论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有些内容已经超越了女性教育本身。
—摘编自戴娟《清末民初中国女子教育的兴起与初步发展—以〈中报〉为视角》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兴女学’讨论”自拟题目,写一则历史短文。(要求:表述成文、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A.公正的国际金融秩序已经建立 | B.世界经济向多极化发展 |
C.发展中国家普遍建立市场经济 | D.发达国家失去优势地位 |
A.民主的手段可能造成实质的专制 | B.法西斯欧亚战争策源地形成 |
C.民主政治是人类社会最理想政治 | D.英法绥靖政策助长德国扩张 |
A.法国革命的推动 | B.读书风尚的形成 |
C.启蒙运动的开展 | D.印刷技术的进步 |
A.成为后世民主制度样板 | B.建立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 |
C.动摇了法律至上的观念 | D.不适合古罗马的社会治理 |
A.规范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实践 | B.有利于冲击西方对华外交封锁 |
C.使“另起炉灶”方针落到了实处 | D.旨在宣传新中国妇女解放成就 |
A.具有相同阶级属性 | B.强调社会主义革命 |
C.最终奋斗目标一致 | D.面临相同革命任务 |
基本分类 | 身份 | 来源及对外交涉效果 |
第一类 | 总理衙.门章京与大臣 | 前者从大学士、军机大臣、各部院尚书等高层中选任,后者从内阁中书、各部院郎中等选任,均大致源出科举正途,熟读儒家经典,深受儒家义理熏陶及朝中清流制约 |
第二类 | 驻外公使及其下属 | 对外部有所留心,或在洋务上有一技之长的督抚幕僚、部属、同乡,受朝中束缚较少,但其在外交涉效果因人而异 |
A.处于传统到近代嬗变中 | B.修补了传统外交体制 |
C.完成了外交近代化改革 | D.提升了中国国际地位 |
A.行会由官府组建并受其监管 | B.商业发展秩序混乱缺乏规范 |
C.工商业呈现规范化管理特征 | D.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度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