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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12 道试题
1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秦朝中央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大夫寺,其最高首脑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之尊,是副丞相,主要职责就是统率监察官员……。御史大夫之下设副职御使丞、御使中丞各一人,统率众多的御使。御使一部分在中央负责日常监察工作,另一部分常驻地方郡一级机构,负责对郡县两级官员的监察,又称监御使、监察使,或简称郡监。……这样,中央和地方官员,莫不在监察机构的监控之下。秦朝建立了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垂直的监察系统,这个系统直接向皇帝负责。
——单卫华、赖红卫、张相军《中国廉政文化史》
材料二   明初朱元璋曾一度效仿元制, 在中央设御史台,掌监察。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撤销御史台,正式创设都察院。与此同时,朱元璋承袭宋元旧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六科给事中的威权与御史相近。在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监察网络。
公元1439 年,明政府正式颁布了《宪纲条例》,对监督官的地位、职权、选用、监督对象及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监察纪律作了详细的规定,成为明代有深远影响的监察法规。
——于登《明代监察制度概述》
材料三   “现在立宪各国,没有不是立法机关兼有监督的权限,那权限虽然有强有弱,总是不能独立,因此生出无数弊病……”
“夫中华民国者,人民之国也。君政时代则大权独揽于一人,今则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人民为一国之主,官吏不过为人民之仆,当受人民之监督制裁也。”
——摘自《孙中山全集》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指出秦朝监察机构与官员设置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秦朝监察制度当时起到了什么作用?
(2)依据材料二,概括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
(3)依据材料三,归纳孙中山监察思想的特点,并结合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指出明代的监察制度与孙中山的监察思想有何本质不同。
(4)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从中得到什么重要启示?
2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规定:“无代价的立即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土地财产,没收的土地归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所有,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使用。”后来毛泽东在农村调查中发现,土地归苏维埃所国有、农民只有使用权的规定使得农民感觉田不是自己的,自己没有支配权,因此不安心耕种。1931年,毛泽东领导的中央根据地发布文告明确宣布:“农民分得的田地为自己所有,有权转租或买卖、抵押,苏维埃政府不得禁止。”
材料二 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致电中国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一方面再次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另一方面向国民党郑重承诺,停止执行武力推翻国民党、没收地主土地等政策。
材料三 从1960年到文革期间我国实行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规定:土地和生产资料归生产队集体所有。农业的生产经营由生产队成立的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农民必须按照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从事各种农业生产,没有任何自主性;对农民的农产品分配基本上按出工的多少衡量,出工多的分配的产品多,反之亦少,与出工的效益没有关系,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从中共六大到1931年,中共的农村土地政策发生了什么变化?依据材料简要分析变化的原因。从生产关系变化的角度分析这一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变化产生的重大影响。
(2)根据材料二,联系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国内政治形势,指出中共中央向国民党承诺“停止没收地主土地”政策的目的。抗日战争时期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又是怎样履行“停止没收地主土地”承诺的?产生了什么积极影响?
(3)依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人民公社旧体制有何共同之处?与人民公社体制相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何优越性?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对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何启示?
2010-07-03更新 | 919次组卷 | 1卷引用:2010年重庆万州二中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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