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拥有位高权重的权威性 | B.具有职责明确的专职性 |
C.负责监察辖区外的官员 | D.可以随意处罚违纪官员 |
材料一 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后直接授官,充分适应了君子贤人任官以“轨德立化”的思想。自东汉光武帝始,察举实施中“授试以职”,举主对秀才、孝廉先委以一定职务,以此检验其是否“便习官事”,合格者方举至中央。顺帝阳嘉元年考试经术笺奏,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环节,构成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
——摘编自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唐代科举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允许自由报考,当时的取土原则兼顾着士子的平日才学和科场表现,若仅就规则而言,尚不周严。为杜绝舞弊,自宋真宗朝始,各级考试的试卷一律“封弥”、“善录”,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也实行初考、复考、详定三级评定制度。在宋代,科举入仕者逐渐增多,成为文职官僚队伍中的核心力量。赵宋统治者鼓励敞开言路,士大夫们在处理各类国家事务之际亦敢于负责而直抒己见。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唐代朝廷经常派遣监察官员或特使巡行各地,在视察地方政治的同时,监督校核官员课绩。宋代地方监司既管监察,又掌考课。宋代中央监察部门以整肃吏治为己任,也时常过问官员的善恶、能否。宋廷考察地方官吏时并不专一倚重地方监司,而经常是通过监司、御史台各自系统独立检举、相互核查。
——摘编自邓小南《课绩资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侧谈》
(1)据材料一,概括西汉察举制的选官原则及东汉察举制的发展表现。
(2)据材料二,归纳唐宋时期科举制的发展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科举制的积极意义。
(3)据材料三,概括唐宋时期官员考察制度的特点。
A.在全国推广郡县制 | B.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 |
C.统一货币、文字、度量衡 | D.设立刺史监察地方 |
A.分科考试选官制建立 | B.监察体系的改进 |
C.郡国并行制度的完善 | D.察举制度的实施 |
A.郡国制度 | B.中朝制度 | C.刺史制度 | D.厂卫制度 |
A.为政府选拔了大量的实用人才 | B.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
C.导致唐后期形成藩镇割据局面 | D.杜绝了官员贪污腐败现象 |
A.镇压诸侯谋反 | B.监察地方政治 |
C.参与中央决策 | D.管理州县事务 |
A.中国古代地方管理制度具有随意性 |
B.临时委派的做法杜绝了地方割据的出现 |
C.监察是中国古代地方官员的主要职责 |
D.王朝政府注重协调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
A.御史大夫 | B.刺史 | C.通判 | D.参知政事 |
A.中央集权 | B.思想控制 | C.军事防备 | D.君主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