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推行酷吏政治 | B.加强地方监察 | C.选拔精干官员 | D.便于削弱相权 |
材料一 西汉初立,高帝废弃了秦的监御史制度。汉武帝中后期,中央统辖的郡县数量较汉初大增。为了避免形成新的分权势力,加强对郡县的控制,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把全国除三辅、三河和弘农郡以外的地区分为十三州部,每个州部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自京师去地方巡视所部郡国,检查吏治和地方治安。
——摘编自岳庆平主编《中国大通史》
材料二 地方监察是否保持独立和有效的功能,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制约作用。秦汉至明清的地方监察官可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在地方行政官府内置监察官。如秦郡监御史、两宋州通判。二是在地方行政官府以外另设较大的监察区和专职监察官。两汉以后的多数地方监察官均属后一类。如西汉十三州部刺史,唐前期十道采访使、观察使,元行御史台和二十二道肃政廉访使司,明清十三道监察御史。此外,监察区划分范围大小,也会影响朝廷对地方官的监察效能。一般地说,监察区划较大,数量较少,便于朝廷指挥控驭。但相应地,区划较大,监察官难以尽巡辖区,也会造成监察漏洞。
——摘编自李治安《论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化和若干制约因素》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置刺史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地方监察保持独立和有效的合理做法。
A.①②③ | B.①④ | C.①④⑤ | D.②⑤ |
A.选官制度 | B.监察制度 | C.赋税制度 | D.军事制度 |
A.秦朝丞相汉朝中书令 | B.秦朝太尉唐朝节度使 |
C.秦朝御史大夫汉朝刺史 | D.宋朝枢密使明朝殿阁大学士 |
A.在全国推广郡县制 | B.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 |
C.统一货币、文字、度量衡 | D.设立刺史监察地方 |
A.京察和大计 | B.中正官评定 | C.巡回监察 | D.上计制 |
秦监御史印
A.汉武帝时期的刺史 | B.唐朝的刑部尚书 |
C.明朝的内阁首辅 | D.清朝的军机大臣 |
A.监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贪污腐败 |
B.隋唐时期的御史台主要职责是到京都各监狱视察执法情况 |
C.这种制度在防止腐败、低效,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D.从根本上约束了皇帝的权力,防止了决策的失误 |
材料 上谕云“御史出巡,先须考察官吏”。 御史巡按品级不高,仅为正七品官,“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动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剪除豪蠹,以正风俗,振纲纪”。
(1)秦朝建立的监察机构是是么?
(2)汉武帝为了监督地方王侯建立了是么制度?
(3)根据上述材料说明监察御史的特点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