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赋予监察职权相对独立性 | B.意在限制三省长官的权力 |
C.提升了中枢机构行政效率 | D.强化了监察机构的内部分工 |
材料一 权力制约理念在中国古代早已存在。中国传统监察制度基于皇帝对职业官僚集团的控制需求而建立,其发展历程中蕴含着皇权对臣下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御史台的出现标志着独立的监察机构诞生、专门化的监察制度开始建立。自西汉以来,各个朝代在不断完善监察机构的同时也通过制定系统的监察法规完善监察制度。西汉时期颁布《监御史九条》,为御史对地方官吏及豪强进行监察而提供了的重要法律依据;宋代《诸路监司互察法》赋予了监司之间或监司与属官之间相互监督的权カ,以及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权。清朝末年制定的《钦定台规》作为独立的监察法典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该法律规范的内容不仅全面而且系统化较强,集历代监察法规之大成,对于监察机关正确、合法地行使监察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摘编自章苏《试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历史走向和特点》
材料二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全国县(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继成立了人民监察委员会。1954年至1959年我国行政监察制度进一步发展,此时原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设监察斤(局)各专署设监察处…新中国初期除政府内部的监察机关外,监察职权还“外溢”到了国营企业,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企业监察机构围绕企业执行国家计划的情况开展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查处了一批贪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
——摘编自李凌云《新中国监察制度七十年的嬗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及实施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监察制度与古代监察制度的不同点,并说明新中国监察制度建立的作用。
A.标志着监察制度走向成熟 | B.保障了决策的科学 |
C.激化了皇帝与丞相的矛盾 | D.进一步强化了皇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