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了“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据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宋英宗欲擢王畴为枢密副使,封驳官钱公辅认为王畴“素望浅”,不宜擢升。英宗不仅不采纳其意见,反而贬钱公辅为滁州团练使。
——据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
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根据材料一、二分析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作用与局限。
A.发展轨迹和专制制度强化趋势呈相反方向 |
B.受西方近代民主政治影响而渐趋消亡 |
C.是封建王朝制约皇权专制的主要手段 |
D.符合最高统治者监察百官的政治需求 |
A.中国古代地方管理制度具有随意性 |
B.临时委派的做法杜绝了地方割据的出现 |
C.监察是中国古代地方官员的主要职责 |
D.王朝政府注重协调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
A.监察官的素质要高于前代 | B.分化官僚权力以加强皇权 |
C.宰辅集体领导制遭到破坏 | D.扩大监察职权以削弱相权 |
A.立法权 | B.弹劾权 | C.行政权 | D.审计权 |
材料一明初仿照元代,依旧设立中书省、御史台并列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后来由于胡惟庸一案,明太祖取消中书省,废除宰相制度,御史台改为督察院。至此,督察院直接督察六部,督察员内部除左右都御史外,还有一百余位督察御史,督察御史不仅可弹劾中央官僚,也可监察地方。明朝在行政系统内部又设置六科给事中,分别对应六部,可对六部任何往来文书进行批驳弹劾,六科给事中和督察御史并称为“言官”。另外,明代设立东厂和锦衣卫,两机关作为皇帝的特务机关,依照皇帝诏令可通过秘密逮捕、私自刑讯来惩处所有官僚。
——摘编自邰相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概述》
材料二1907年光绪皇帝下达圣谕:“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立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中央资政院对行政部门具有监察权。资政院可向有关的行政部门提出质疑,并且有权得到答复。如果有大臣侵夺资政院的权限,资政院可以请皇帝来裁夺。各省咨议局为各省议会筹备机构,对地方上的行政事务有一定的监督权。
——摘编自卞新龙、罗秋《试论清末民初监察制度的变革及其影响》
材料三2016年以来,中央积极部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北京、山西、浙江三个省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设立国家监察委,将逐步实现从以前行政系统内部监察机构的行政监察到独立的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的国家监察的转变,体现了我国监察理念的进一步发展。
——摘编自姬亚平、吉亮亮《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简要评价古代监察制度。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清末监察制度变革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意义。
材料一 秦朝,御史大夫,掌管监察大权。御吏大夫之下设有御史中丞、侍御吏、监察御史等官。秦统治者为巩固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所实行的御史制度,乃开我国封建社会监察制度之先例。
——摘编自汤建华、宋晓辉《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及借鉴意义》
材料二 明时,在中央设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对官吏实行双重监督;在地方,御史台要定期派出监察御史巡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网络,正是这种监察网络的强制凝聚力,使权力最终归结到皇帝一个人手中。
——摘编自首春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
材料三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确立于秦汉时期,完备于隋唐采时期,加强于明清时期,建立在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基础上、服务于以皇帝为代表的地主阶级专政。
——摘编自汤建华、宋晓辉《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及借鉴意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秦朝实行御史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明代监察网络的作用。
(3)根据上述材料,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A.机构完备,职能齐全 |
B.机构膨胀,职权复杂 |
C.以卑查尊,轻而制重 |
D.紧抓中央,放松地方 |
A.加强了谏官的权力 | B.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 |
C.转移了权力的中心 | D.造成了对政府的制约 |
A.引入了社会监督 | B.防止了官员腐败 |
C.强化了君主权力 | D.削弱了行政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