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强化了对中枢机构的控制 | B.扩大了地方官的行政权力 |
C.有利于更广泛的了解下情 | D.完善了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
材料一 汉武帝时,经过一番改革,国力强盛。一方面,朝廷直接控制的区域较前代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地方豪强势力以强凌弱、武断乡曲的现象十分常见,郡国吏治日趋腐败怠惰。元封五年,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并制定了第一个专门性的监察法规--六条问事。六条问事规.定了刺史监察的主要内容为地方豪强与二千石(郡国高官)的不法行为,如二千石不遵从皇帝诏令、鱼肉百姓、贪赃枉法等,成为之后监察、考核官员时的依据准则。
——摘编自王宇星、卜宪群《西汉刺史制度是一大创举》
材料二 公元627年,唐太宗依据“山河形便"将全国300多个州分为10道,作为监察区域。道内不设固定的监察官员,逐渐建立了“因事而遣、事毕即罢”的运行机制。由于没有时间的限制,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派出使者;由于没有人员的限制,皇帝可以在所有的官员中随意挑选自己信赖的大臣,也可以根据事情的需要派遣直接相关部门的官员,提高行政效率。一切都在皇帝的掌控之中,能与中央抗衡的地方势力无从产生。唐玄宗时期改为15道,每道在所部大州设立固定治所,形成使职常设、驻地巡察的运行机制。这次改革起到了提高监察效果、整顿地方吏治、加强对地方控制的作用。分区的固定、使职机构的常设,为道的地方化也做好了制度的准备。
——摘编自张小稳《派出机构、王朝兴衰与统县政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武帝设立刺史的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道”的演变趋势,并对其进行简要评价。
材料一 在唐代相对开明和开放的政治环境下,讽谕诗便被唐代诗人应用得“前无古人”,因而也具有了明显的“谏言”性质。之所以这样说,不仅是因为唐代文人不是在事后利用诗歌做一些亡羊补牢式的无力嘲弄,而在于他们在事态萌发之前就能一针见血地指陈政治得失;不仅在于文人们基于职司、言责谈得失、明体用,而且在于几乎整个诗坛都弥漫着“经世致用”的风气。白居易曾强调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正体现了唐代的诗歌风貌。
——据程遂营《唐代文人的“言谏”与“诗谏”》
材料二 唐代谏议渠道是比较丰富的,面谏、廷议、章奏、封驳、诗谏都成为实现谏诤目的的手段,特别是投匦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时期的谏议制.度……所谓“匦”,类似于今天的检举箱,而投匦制度也类似于今天的信访制度和举报制度。武则天这四匦分别由谏议大夫、补阙、拾遗负责,称为“知匦使”。匦函设置后,为防止投状内容琐细、伪滥及匿名诬告等现象,唐政府逐渐制定了检验副本制度。即规定投匦者应.先出具副本由知匦使检验,发现伪诈或事涉繁琐,可以不予受理……唐代谏官打破了以前谏官多为加官、有职无权的传统,继承隋唐,使谏官均为实官,即使是荣誉性的散骑常侍,也以实职待之。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起居郎、补阙、拾遗,官职由三品到从八品,责权也渗透到了朝政的各个层面。而每个层面上的谏议互有侧重,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责权体系。
——据刘松柏等《历史课标解析与史料研习: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代“诗谏”盛行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谏议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影响。
材料一 早在殷商之时,“官刑”的出现,中国便有了专门治官监察的规定。汉武帝时,在地方设置刺史行使监察权,对各州进行监察,且独立行使监察权;元朝时,设置了专门独立行使监察权力的机构——御史台,它与中书省、枢密院各自行使权力,呈分庭抗礼之势。清朝时,《钦定台规》的出台,强调监察法律规范的全面化、系统化,对于监察机关正确、合法地行使监察权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颇具中国特色的机构、职能和监察法规,切实起到了在国家机器运行中的制衡作用
——摘编自张德权《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之当代借鉴》等
材料二 西方的监察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在古希腊“小国寡民”的政治体制下,雅典城邦出现了带有监察职能的机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执政官、十将军委员会、陪审法庭、贵族会议等。其中,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其他机关均是共同隶属公民大会,彼此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权力部门。它们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民主又有监督。而公民大会作为雅典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0岁以上男性公民均可参加,该机构崇尚法治,严防个人专制,对僭主和行政官可投票决定惩戒或放逐。而陪审法庭在控制政府官员权力方面也有重要作用。国家官吏任职前,不管是选举还是抽签的方式选出,被委任者在担任职务前,法庭必须对其实行被称作“认可听政会”的程序,在听政会上,任何公民都能对其提出反对意见,然后陪审团进行投票表决,经多数同意即可,如果情况属实,他就被判处死刑。
——摘编自李勇《试论古希腊古罗马的权力制约机制及其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古代中国监察制度和古希腊监察制度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希腊监察制度形成的原因。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监察制度对中华文明发展的积极影响。
A.表明皇权达到顶峰 | B.说明监察制度愈益成熟 |
C.旨在维护君主专制 | D.有利于官员的清正廉洁 |
A.导致阶级矛盾空前激化 | B.表明监司职能有所调整 |
C.加强了中央对地方控制 | D.调整了地方的行政秩序 |
A.皇权与诸王矛盾的弱化 | B.司隶校尉监察权丧失 |
C.汉武帝统治思想的反复 | D.君主集权的不断强化 |
材料一 中国古代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将之置于与行政机构并列的位置。在历史演进中,监察机构的体系越来越严密,相对于行政机构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历代政府重视监察法规建设,坚持依法监察,监察法规逐步完善。监察机构职权涉及察德、察政、察能。同时,为防止地方分离,整肃吏治,历代统治者都重视中央对地方的监察。监察以常驻为主要形式,并辅以不定期的或定期的巡按制。此外,监察御史作为风纪之官,品秩虽低,权势却十分显赫,甚至享有“便宜从事”和“风闻奏事”的特权。但是,监察机关的独立是相对的,其监察功能的发挥受到皇权的极大制约。
——摘编自林志强、张旭日《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特征研究》
材料二 监察官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比较特殊的官职,其产生、职权伴随着平民和贵族的长期斗争。随着共和国历史的发展,监察官基于实践的需要,其权力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人口和财产调查权,到后来的公民道德监督权,再发展到元老遴选权,监察官的地位日益神圣和显赫。由此看出,监察官的权力扩张恰好对其他官员起着很大的制衡作用,从而推动着古罗马共和宪政的平衡与发展。
——摘编自连佳《浅议古罗马共和宪政下监察官制度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特点形成的原因。
A.唐太宗始设进士科完善科举 | B.御史台负有监察选官之责 |
C.四书五经为选官法定教材 | D.世家大族垄断着官场局面 |
A.已经出现抑制武将的倾向 | B.注重维护和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 |
C.政治体制中存在制衡意识 | D.御史台有监察军事和人事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