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汉代出现了以“河堤谒者”为代表专司治河的水官。河堤谒者无事时巡察河堤排除隐患,河决时组织河工堵口,同时还负责河渎庙的祭祀。河堤谒者直接代表皇帝将中央的指令及时部署到地方。下表是依据相关史料统计的河堤谒者一览表。
姓名 | 任职称谓 | 籍贯 | 任职时间 | 原任职属 | 离任去向 | 入仕途径 | 史料来源 |
王延世 | 河堤使者 | 犍为资中 | 成帝建始五年 | 无 | 光禄大夫 | 征 | 《汉书•沟洫志》 |
许商 | 河堤都尉 | 长安 | 成帝时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汉书•沟洫志》 |
平当 | 骑都尉 | 扶风平陵 | 成常时 | 钜鹿太守 | 光禄大夫 | 察廉 | 《汉书•沟洫志》 |
李寻 | 骑都尉 | 扶风平陵 | 哀常初 | 黄门侍郎 | 徙敦煌郡 | 察孝廉 | 《汉书•沟洫志》 |
陈宣 | 河堤谒者 | 沛国萧 | 光武帝时 | 谏议大夫 | 以病免 | 征 | 《后汉书•五行志》 |
王景 | 河堤谒者 | 琅邪不其 | 明帝永平十五年 | 侍御史 | 迁徐州刺史 | 辟 | 《后汉书•明帝纪》 |
王诲 | 河堤谒者 | 东莱曲成 | 顺帝阳嘉三年 | 不详 | 迁在沈州 | 不详 | 《水经注•济水》 |
司马登 | 河堤谒者 | 山阳东络 | 顺帝阳嘉三年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水经注•济水》 |
相里平 | 河堤谒者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万娃统谱》 |
关并 | 河堤谒者 | 扶风平陵 | 约新莽时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全汉文》《中华娃氏大典》 |
注:犍为资中今属四川;扶风平陵今属陕西;沛国萧今属安徽;琅邪不其今属山东;东莱曲成今属山东;山阳东缗今属山东。
——摘编自王星光、冯乐辉《河堤谒者与汉代黄河国家治理体制的构建》
结合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选取表中的一个或多个角度,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释。(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谨,表述清晰。)
内容 | 出处 |
“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务应员程(满足指标),不合民用……民用钝弊,割草不痛。” | 桓宽《盐铁论》 |
“山阳铁官徒苏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郡国十九,杀东郡太守、汝南都尉。”(山阳、东郡、汝南皆为郡县名称) | 班固《汉书》 |
“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铁器苦恶(粗劣),贾(通“价”)或强令民卖买之。” | 司马迁《史记》 |
A.垄断性经营破坏平等竞争机制 | B.官营经济冲击了中央集权体制 |
C.官营手工业经营管理亟需调整 | D.私营手工业发展缺乏良好环境 |
材料一 下表是汉朝中央政府为经略边疆而设立的不同机构。
机构 | 管理范围 | 职能 |
郡县 | 北疆、东北疆、西南地区、南疆 | 管理民政、防务和屯田 |
属国 | 脱离本民族主体而迁徙到内地的边疆民族 | 设属国都尉,其内部事务仍由该内迁民族的首长负责 |
都护府、校尉、中郎将、将军等 | 不具备设置郡县管理的边疆地区 | 管理民政、军政和屯田 |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和边疆治理》
材料二 唐朝边疆地区有突厥、回纥、吐蕃、南诏、渤海等地方政权。唐朝政府与它们都保持着良好关系。贞观十四年(640年),文成公主入藏;景龙四年(710年),金城公主入藏;唐蕃之间还数次会盟。南诏的13个王中有10人经唐朝加封,南诏王曾多次遣子弟入唐学习,唐朝的边疆管理机构主要是大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都督府都督、羁縻州刺史由各民族首领担任,由大都护府直接管辖,上统于中央政府。
——摘编自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三 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意的正确选择,是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反复比较而做出的伟大创举。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朝中央政府经略边疆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唐朝政府处理民族关系的主要方式,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朝政府与边疆少数民族保持良好关系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概述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何历史意义。
A.开创监察制度强化专制皇权 | B.调整地方行政制度促进社会稳定 |
C.整顿地方吏治加强中央集权 | D.提高地方官员待遇抑制豪强势力 |
A.加强军事防备 | B.扩大疆域版图 |
C.增加财政收入 | D.加强中央集权 |
A.丞相制与刺史制 | B.郡县制与刺史制 |
C.皇帝制与分封制 | D.皇帝制与郡县制 |
材料 就制度而言,朝代与朝代之间永远是“继承”大于“断裂”的,制度自身自有其惯性。隐藏在制度的延续性下面的,是各个朝代所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如官僚的选任,新中国成立之初通常会“急于选拔人才”;四十年之后则难免“员多位少”、一位难求;再和平发展四十年,家族背景在官员升迁中的权重必定会大大提高。又比如皇帝周边势力(后妃、外戚、宦官等)的处置问题,士大夫与皇帝的关系问题,官员管理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治理问题,兵权的收放与边防的关系问题等。这些共性问题才是帝国治理的真正难题,也是“理乱兴衰”的深层原因。
——摘编自赵冬梅《法度与人心:帝制时期人与制度的互动》
根据材料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化”提炼出一个观点,并加以论述。(要求:立论正确,史论结合;表述成文,叙述完整;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A.推恩诸侯 | B.重农抑商 | C.设立中朝 | D.郡国并行 |
A.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 B.颁布推恩令 | C.设立中朝 | D.设置刺史 |
史料 | 出处 |
济南[jian]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 | 《汉书·酷吏传》 |
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 | 《盐铁论·复古篇》 |
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 | 《后汉书·伸长统列传》 |
A.推行“推恩令”的必然性 | B.强化政府管控的必要性 |
C.放松“抑商”政策的可行性 | D.士家大族专权的危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