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侧重于当事人的申辩 |
B.遵循严格的司法程序 |
C.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 |
D.摈弃旧有的风俗习惯 |
A.这次斗争的方式是非暴力不合作模式 |
B.直接导致罗马废除了债务奴隶制 |
C.这时期的罗马法已经是成文法 |
D.双方的妥协使罗马的社会矛盾得以消除 |
A.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B.规定严密且实用有效 |
C.是最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
D.平衡贵族和平民利益 |
A.强调遵循自然规律 |
B.具有环境保护意识 |
C.通过立法防灾治灾 |
D.注重保护私人利益 |
5 . 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重要价值。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先秦法家之崛起,是欲谋变法图强、以法治秩序替代传统礼治秩序的一次积极努力。如果抛开其中的专制主义等不良成分,其与时俱进的变革精神、按规则办事的理性精神和“大公无私”的正义主张在当下依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法家的富强之路是建立在国富民穷、国强民弱的“零和博弈”之上的……法家“崇公抑私”的观念导致“公”对“私”的肆意侵吞和民众权益的极度萎缩。
——摘编自彭新武《法家精神:价值与缺失》
材料二罗马人在公元前449年开始了成文法的传统,他们颁布《十二铜表法》作为共和国早期公民的基本法律。随着罗马人的征服,立法者们创建了一套合理的法律体系,适用于罗马统治下的所有人。在共和国晚期,特别是在罗马帝国时期,立法者明确了正义的标准(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他们建立起一些原则,即被告在被定罪之前是无罪的,被告有权利在法庭的法官面前同原告对质,允许法官废弃那些不公平的法律条款。罗马法有助于帝国内分散的地区一体化,罗马法律的原则直到帝国消失之后的漫长时间里,都对欧洲社会产生了持续而深远的影响。
——摘编自杰里·本特利等《新全球史》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先秦法家的治理主张。
(2)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的分类及其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3)据上述材料,归纳先秦法家与罗马法在“正义”标准和民众“权利”上的差异。
A.由家族本位向个人本位观转变 |
B.包含的传统落后习俗难以消除 |
C.以宗法制度来维系国家的政治 |
D.以完备的监护制度来保障私产 |
A.开放性和灵活性 |
B.民主化和程序化 |
C.随意性和实用性 |
D.主观化和杂糅化 |
A.罗马共和精神与近代吻合 |
B.自然法的人人平等原则 |
C.对个人权利的规范与尊重 |
D.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 |
A.强调法律至上,肯定天斌人权 |
B.追求公平正义,保障了奴隶利益 |
C.扩大统治基础,维护罗马统治 |
D.蕴含人文精神,为后世提供借鉴 |
●案情:甲请乙建造房屋。新屋落成后不久倒塌,致甲之子身亡。乙逃遁,甲将乙之子告上法庭。 ●判决:父亲的罪名不应由儿子继承,判决乙之子无罪开释。在乙未到庭自辩前,暂定无罪。 |
A.重视人的基本权利 | B.限制原告的权利 |
C.强调原告被告平等 | D.维护被告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