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蕴含近代法治观 | B.影响了后世立法 |
C.践行了民主原则 | D.取消了贵族特权 |
A.罗马法对贵族利益的维护 | B.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
C.古罗马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 | D.古罗马对商品交换活动的严格限制 |
材料一 夏、商、西周时期,形成了以“礼”治国的制度体系。“礼”实际上是一种等级制的生活和行为方式,专为贵族所有,即所谓“礼不下庶人”。到了春秋战国,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以法治国的学说和法治逐渐兴起。
——何怀宏《世袭社会》
材料二 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张岂之主编的《中国史十五讲》
材料三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接触与碰撞:16世纪以来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
(1)据材料一概括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治国体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此持什么观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秦帝国和罗马帝国均重视法治的相似因素。
A.古雅典更重视法律建设 | B.古罗马更重视平民利益 |
C.执政官数量不同 | D.民主政治与贵族政治的不同 |
材料一 在罗马法的文献定义了物权为“对所有物的完全支配权”,将具有财产价值的客观存在统统视为物,比如主人对于奴隶的权利,债权关系中的债权,继承关系中的继承权。罗马的物法就是关于财产、财产的取得和转移的法律,罗马法中物权的实质就是拥有、取得、占有和管领物的权力罗马法通过相应的诉讼来保护所有权,当私有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摘编自姜波《商品生产者的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
材料二 关于税收,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强调为纳税人服务的目的性和税额的合理性,“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他所余财产的安全或快乐地享用这些财产政治法使人类获得自由,民法使人类获得财产,国家只能在民法范畴内处理与个人的财产关系,而决不能凭借政治法剥夺个人的任何财产,这就使私有财产真正足以对抗任何强大的对手而神圣不可侵犯”。
——摘编自赵文洪《对资本主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历史考察》
材料三 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カ,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是,现存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已经成了生产カ发展的桎梏。私有制的发展必然走向它的对立面,必然要通过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分工和国家的消除来实现,变革私有制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摘编自张雷声《马克思关于私有制批判思想的逻辑发展》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定义物权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孟德斯鸠提出资本主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马克思与孟德斯鸠关于私有制态度的异同。
A.蕴含自然法的精神要义 | B.追求权利主体的利益平衡 |
C.注重形式上的程序正义 | D.讲究司法审判的折中调和 |
A.适应了民主政治的需要 | B.有利于社会阶层的流动 |
C.强化了传统贵族的特权 | D.推动了罗马帝国的扩张 |
A.罗马主要靠暴力手段征服和统治世界 |
B.罗马法官成为维系帝国统治的关键 |
C.罗马法推动了帝国扩张和秩序的重建 |
D.罗马法阻碍了其他地区文明的发展 |
A.削弱了罗马君主的司法掌控权 | B.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的关系 |
C.奠定了社会契约的理论基础 | D.缓和了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关系 |
A.民主政治的发达 | B.宏大与缜密的罗马法律体系 |
C.官僚体系的庞大 | D.罗马帝国军队战斗力的强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