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罗马法缺乏客观统一标准 | B.罗马法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 |
C.早期罗马法具有宗教色彩 | D.早期罗马法有明确量刑标准 |
A.罗马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 B.罗马法缺乏理性精神 |
C.法学家垄断法律解释权 | D.罗马法体系有待完善 |
A.影响深远 | B.内容繁杂 | C.历史悠久 | D.实用性强 |
A.重视保护小农经济 | B.侵犯罗马公民政治权利 |
C.被宗教势力所控制 | D.受社会习俗与宗教影响 |
A.蕴含着自然法精神 | B.强调保护私有财产 |
C.体现契约自由思想 | D.适应商品经济发展 |
材料一维护皇权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目的之一。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法以礼为灵魂,若失去了礼的指导,法不但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且还会成为危害天下的“虐法”。依靠礼的实施,耐心细致地教化,以理服人;中国古代法律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永恒的人情、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可变的只是法律,认为在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强调执法的目的在于消除法律,“胜残去杀”消除了暴力的统治方式——法律,社会治理倚重教育,将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公正,放在首位。
——摘编自李正财《罗马法和中国古代法律的比较》
材料二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古代罗马法是古典社会基于私有财产之上的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罗马法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私有等重要原则,对欧洲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摘编自周枂《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分别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和古代罗马法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法律与古代罗马法呈现不同特点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西古代法制建设共同的历史价值。
o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外的外国或杀死之。 o家属终身在家长权的支配下。家长得监察之、殴打之、使作苦役,甚至出卖之或杀死之;纵使子孙担任了国家高级公职的亦同。 o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歌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 o现行窃盗被捕……如为奴隶,处笞刑后投塔尔佩欧岩下摔死。 |
A.严格维护公民私有财产 | B.寻求权力和义务的平衡 |
C.没有脱离原始的野蛮性 | D.着力维护奴隶主的利益 |
A.结构体系日渐元善 | B.具有人性化的趋势 |
C.实施程序更加规范 | D.注重保护公民权利 |
内容 | 山处 |
“如果欺侮人,则罚款”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 |
“债务人在拘禁期间,若无力自费供养,则拘禁他的人每日应发给他面粉一磅” | 《十二铜表法,第三表》 |
“如果未成年人的财产价值在500索里迪(一种金币)以内,城邦保卫人应同城市主教设立监护人或保佐人” | 《法学阶梯》 |
A.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 B.蕴含人文主义色彩 |
C.偏向保护平民利益 | D.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
A.契约原则 | B.公平原则 | C.平等原则 | D.保护私有财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