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法国共和政体和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5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来要求。

材料一   国际学术界通常认为,德意志帝国宪法是君主制和民主制的混合物,也是在中央集权和联邦分权之间寻求平衡的妥协产物。一些学者对其有不同态度,如德国历史学家汉斯-乌尔里希·韦勒认为,德意志帝国宪法主要是“由普鲁士霸权、联邦制的帝国联盟、旧的集权体制和现代选举法等构成的混合体”。它不是君主立宪制,而是“一种独裁的、半专制主义的虚假的立宪主义”。相反,德国宪法学家恩特斯·R·胡贝尔则认为,1871年宪法是“德国宪法问题的合适的解决之道”。

——摘编自沈辰成《德意志帝国宪法:富有特色的立宪议会制度》

材料二   每个国家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对任何一个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的功过评价,都应该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看它对当时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德国的现代化进程是由其特殊国情决定的,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与德国统一前的封建专制相比,是进步的。宪法颁布后,德国历史的快速发展,也说明宪法满足了当时德国发展的需要,顺应了现代化的历史潮流。

——摘编自张晓华《“情”到深处,“理”亦明——对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重新认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德国两位学者对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不同认识,并结合1871年宪法的内容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影响。
2022-03-30更新 | 200次组卷 | 4卷引用:海南省2022届高三全真模拟(三)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人类历史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都经历了产生、发展和不断完易的发展过程。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法律的发展过程表现出不同的轨迹和特色,每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法律制度伴随着社会发展进程,也会显示出阶段性的特点。

从世界范围看,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在相互关联中向前发展的,这种关联主要表现为:其一,任何一个法律制度都会或多或少地吸纳、继承在它之前的法律制度体系中的有益成分,或者说任何一个法律文明都会影响在它之后的法律。其二,同一时期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或多或少地会表现出相互借鉴和相互渗透。外国法制史研究不仅应该客观地描绘各不同历史传统下的不同国家法律发展的脉络、准确把握不同民族和国家法律的特质,而且应该探讨包含在这一历史中的基本原理和一般知识、探讨法律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规律。

——摘编自郑祝君主编《外国法制史》


结合所学历史知识,就西方“法律制度”谈谈自己的理解。(要求:表述成文(即历史小论文),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论文”主题:古代近代现代可自由选择;“法律制度”的背景、内容影响等可自由选择。)
2021-03-03更新 | 131次组卷 | 1卷引用:海南省三亚市三亚华侨学校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选举制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组部分,雅典国家的公职人员均通过选举而产生。十将军委员会由十个部落分别用举手选举的办法各选一名将军组成,每年改选一次,连选连任;执政官由各部落先提出候选人,然后在候选人中抽选出九名执政官,任期一年;一般的行政官、议事会成员,公众法庭官都由30岁以上的公民抽签产生,任期一年,不得连选连任。凡年满20岁以上的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有机会担任行政官、议事会议员和法庭审判官,都有监督政府的权利。国家的一切内政外交大计皆由公民大会讨论表决,诸如战争与和平、制度法律、选举和罢免国家公职人员等等。

——摘编自李琼、段海霞《浅析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

材料二   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州政府与联邦政府的关系不是中央集权制下地方从属中央的关系。州不是由联邦政府设置的行政区划,而是联邦的成员,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的政治实体。联邦与州在宪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的权利。同时宪法规定不设世袭国王,也不颁发贵族爵位。参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和众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

——自白幼缔,张文燕《世界近代史内容标准解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1787年宪法确立了哪些民主制度?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些制度对近代法国、德国的民主实践产生的主要影响。

4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国在大革命后的近一个世纪内,君主制与共和制的斗争此起彼伏,国家政体变动频繁。1870年9月4日,巴黎人民通过革命推翻了法兰西第二帝国,建立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但共和制仍然前途未卜。当时国民议会中派别林立,有君主派、温和共和派、激进共和派、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等,各派之间展开错综复杂的斗争。1875年1月30日国民议会以353票对352票确定了选举共和国总统的方法,意味着确认了共和制。随后,主张君主制的议员越来越多地转而支持共和制,并且君主派已是资产者的派别。国民议会通过了5部宪法性法律,合称为第三共和国宪法或1875年宪法。

——摘编自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1875年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由国民议会两院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拥有统率军队、任命内阁各部部长和一切军政要员、解散众议院等权力。总统的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副署。国民议会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众议员由直接普选产生,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内阁向议会负责,内阁总理须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议员可以兼任内阁官职。

——摘编自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

(1)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知识,说明法国1875年宪法得以通过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指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与美国相比有何不同。

智能选题,一键自动生成优质试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真题

5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德国总统由全体德意志人民选举之,任期为七年,可连选连任。德国总统掌握德国全部武装力量之最高统帅权。如某一邦不履行其依照德国宪法或德国法律所规定之义务时,德国总统得使用武力强制之。如德国境内之公共安宁和秩序受到严重扰乱或危害时,德国总统得采取必要之措施,需要时并得使用武力。德国总理和各部部长为行使其职责,应取得德国国会之信任,当国会以明显之决议对其中之一员撤销其信任时,该员应即退职。

—摘编自德国“魏玛共和国宪法”(1919年)

材料二联邦总统由联邦大会不经讨论而选举产生,任期5年,只能连任一次。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联邦总理根据联邦总统提名,由联邦议院不经讨论而选举产生,获得联邦议院过半数票者当选为联邦总理。外交事务、联邦财政等由联邦行政和下属行政机构予以管理。联邦国防部长对武装部队拥有命令权和指挥权。

—摘编自《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1948年)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近代以来德国三部宪法中有关行政权规定的演变及其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联邦德国基本法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发生变化的原因。

2016-12-12更新 | 1288次组卷 | 5卷引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历史(海南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