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政党政治尚未形成 | B.内阁集体负责尚未形成 |
C.两党制度形同虚设 | D.《权利法案》遭到破坏 |
A.威廉三世的行为严重违宪 | B.议会的地位低于国王 |
C.英国君主立宪制尚未确立 | D.国王执掌国家行政权 |
A.英国国王权力结束 | B.议会成为国家权力机构的中心 |
C.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 D.国王和议会之间形成了制衡关系 |
A.避免了国家决策的失误 | B.成为沿用至今的宪法惯例 |
C.印证了代议制度的瑕疵 | D.着力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
A.议会丧失了立法权 | B.内阁权力得到扩张 |
C.政党政治遭到破坏 | D.集权政治得到发展 |
A.封建旧势力日益发展壮大 | B.代议制民主制度尚待完善 |
C.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民主化 | D.贵族掌控着国家政治走向 |
材料 由于社会分化的多层次性和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在民主社会里某一领域内的对手很可能就是另一领域的盟友,因此双方保持一定程度的合作关系也是维护其长远利益的需要,因为在某一问题上的毫不退让或独断专行很可能刺激对方在其他问题上采用同样的对抗策略,而这种情形一旦扩展至整个社会层面势必危及社会的平稳运行。因此美国著名政治家卡尔霍恩强调“民主国家的公民应该培养起协调的意向”,在他看来这种意向是一切立宪政府中心的、能起保存作用的原则。如果没有这种意向,不能取得自愿的协调,就只能通过暴力取得非自愿的协调。但是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同时也是在鼓励“反对自己的势力以暴力为解决问题的手段”,而对对方使用暴力的担忧又促使己方预先武装起来以对抗任何暴力抵抗,由此各方必然陷入“暴力循环”或“暴力陷阱”而不能自拔。既然妥协是暴力以外唯一可供选择的办法,拒绝把妥协作为一种可以考虑的手段必然是暴力的前奏。因此政治妥协即使有其代价那也是“自由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摘编自龙太江《西方民主政治中的妥协精神》
结合材料和世界近代史的相关史实,自拟一个论题,并进行简要的阐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述充分,表达清晰)
A.新航路的开辟 | B.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 |
C.近代科学兴起 | D.法国建立起共和制度 |
A.议会与国王权力平等 | B.王权大于议会的权力 |
C.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 D.议会受到内阁的制约 |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于夏商周时期。秦汉时期,我国古代监察体系初步建立。魏晋至隋朝,御史台是国家最高监察机构。唐朝设立了台院、殿院、察院,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严密的监察系统,此外,还建立了系统的谏官制度。宋代沿袭唐制,又在地方上的州内设通判监察行政,设提点刑狱司专司刑讼,设转运使监督财政,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明朝初年,中央台、殿、察三院合并为都察院,同时,设置独立于都察院的六科给事中监察六部活动,科道并立,地方设按察使司。清朝形成了“科道合一”的监察体系,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至此,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实现了高度的严密统一。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里,监察权力来源于皇权。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虽然具有其独特性,但也难免会受到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具有其局限性。
——摘编自高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探析》
材料二 相对来说,英国有着一套比较完整、灵活的监察制度。议会监察,是西方现代监察体制的核心,最具权威性与代表性。议会监察,是“民意代表机关”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其他法定事项的监督检查,包括:同意、纠正、纠举、弹劾、审计,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须的质询、视察和调查、投不信任票等事前防止,事中纠正和中止,事后惩戒和救济等监控规程。在此基础上,英国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又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督机构,构成了一个多行业、多地区、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网络,以教育、防范、惩处为手段,以保护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政治权力为目标的反腐败机制。
——摘编自张恒《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古代中国和近代英国监察制度效能差异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