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英国议会起源于中世纪,在大贵族与国王的斗争中不断扩大其职能。都铎王朝时期,形成了“王在议会”的原则,即议会是由国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联合组成。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新贵族以议会为阵地,进行反封建王权斗争,通过内战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光荣革命”后,议会通过《权利法案》,确定了近代议会制度的大框架,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1832年议会改革,扩大了工业资产阶级的权利。此后30多年间,是英国议会制度的“黄金时代”,“议会主权”达到鼎盛。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近代议会实践活动大事年表
19世纪四五十年代 | 林则徐、魏源等人对西方议会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 |
19世纪七八十年代 | 郑观应认为,西方“育才于学校,议政于议院”,是其富强的根本。 |
19世纪90年代 | 康有为、梁启超从“兴民权”的角度,提出“设议院,立议员”。 |
20世纪初 | 在资产阶级立宪派推动下,全国掀起了请求速开国会运动。 |
1909年—1910年 | 各省成立了咨议局,全国性的资政院也建立起来。 |
1912年 |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临时参议院作为立法机关,通过了《临时约法》。 |
1914年 | 袁世凯解散国会,实行专制独裁统治。 |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英国议会制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议会制在近代中国的实践。
A.国王处于“统而不治” | B.内阁的权力高于王权 |
C.议会取得行政监督权 | D.维护了光荣革命成果 |
A.旨在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 B.推动了集体统治局面的出现 |
C.推动二元权力体系的瓦解 | D.体现了限制王权的历史传统 |
A.使议会掌握了立法权 | B.使议会掌握了行政权 |
C.确立了议会制度 | D.造成了议会专权局面 |
A.①的成果是建立君主立宪制 | B.②指民众攻占巴士底狱 |
C.③的宪法是指《1787年宪法》 | D.④指国王特权逐步丧失 |
A.有利于保障法院的司法独立 | B.大大减少了民众的基本权利 |
C.反映法律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 D.表明法院是最高的权力机关 |
A.议会可以借助立法干预司法 | B.权力中心开始向议会转移 |
C.司法审判注重维护程序正义 | D.以法律手段完善司法独立 |
A.取消了外邦人的公民权 | B.发展了英国的政治体制 |
C.逐渐扩大了议会立法权 | D.废除了英王的一切特权 |
A.强调法律至上 | B.捍卫议会主权 | C.反对专制王权 | D.主张信仰自由 |
材料一 宋朝的中央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行政、军政、财政分别由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构管理。中书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宰相府。但是,跟传统宰相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同,宋朝的中书不管军政,也不管财政,枢密院的级别比中书略低,三司更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长官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枢密院负责军队的调度等。三司负责国库里究竟还有多少钱等。
——摘编自越冬梅《北宋精致的分权制衡》
材料二 宪政制度能够在英国产生有赖于英国传统习惯和中世纪分封制度中有丰富妥协因素……克伦威尔在内战后借助议会军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使得英国人充分认识到,通过圣洁的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比传统君主制度危害更大。
——王从圣《各国民主制度的建立途径》
材料三 《临时约法》的失败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环境所造成,但其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乃是导致其失败的根本原因。由于《临时约法》的制定在形式上就缺乏代表性,所以在内容上很难反映各阶层意见,其内容虽然是先进的,但从其形式来看,科学性、民主性均有所欠缺。宪政在一个国家的确立,往往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专制的国家。
——音正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缺陷》
材料四 1903年,清政府特设修订法律馆,力图“参酌各国法律”,订立“务期中外通行”之法律。此时的民法学以翻译外国民商法及论著为主,少有中国学者独立研究的论著。民国时期,中国学者民法学研究论著日渐增多,成为这一时期民法学的主体。同时,由于借签了德、日、瑞士等国立法,此时颁行的民法典是当时世界上较为先进的民商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后,对源于西方的法学理论尤其是私法理论采取了排斥和否定的态度,全盘接受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民法学理论,使清末以来的民法学理念中止。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政治运动不断,社会法制遭到破坏。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学界对源自西方的公私法理论的态度逐渐变得理性起来。人们开始有意识介绍西方国家公法和私法划分的理论。1992年来,民法是私法的观念渐渐得到法学界的认可,身份平等、权利神圣等私法理念备受推崇。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法学在重新构建私法理论体系的过程中,顺应了现代民法及民法学的发展趋势也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人大常委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摘编自《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学的理论转型》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宋代中央政府机构设计表现出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建立宪政制度的有利条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英国君主立宪制开始确立的标志。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辛亥革命未能在中国实现宪政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现代中国民法建设演变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