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反映出立法权与行政权矛盾难以调和 | B.促使国家权力中心发生转移 |
C.在三权分立的框架下维护了民主制度 | D.表明政治架构难以保障理性 |
A.启蒙思想影响社会核心价值建构 | B.自由主义已沦为政党斗争的工具 |
C.邦联制的弊端严重阻碍美国发展 | D.民众与精英的政治矛盾无法调和 |
A.仿照英国的议会制度 | B.体现了政治势力的妥协 |
C.避免了暴力事件发生 | D.遏制了政治的腐败问题 |
材料一 美国1787年宪法原文除序言外,共7条组成。第1条规定立法权,比其他各条均为详尽,占全宪的一半;第2条规定行政权;第3条规定司法权。立法、行政、司法三条,占全宪的80%,第4条规定各州相互关系和义务;第5条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第6条主要规定联邦宪法和按照宪法制定的法律为美国最高法律;第7条规定本宪法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后生效。
——摘编自李昌道《美国宪法200周年——美国法制见闻之四》
材料二 表:美国第十三、十四、十五宪法修正案
内容 | 日期 | 生效日期 | |
第十三修正案 | 废除奴隶制和强迫劳投(英语:involuntaryservitude),除非是作为犯罪的惩罚 | 1865年1月31日 | 1865年12月6日 |
第十四修正案 | 定义公民权利,包含特权或豁免权条款、正当程序条款、平等保护条款,并处理美国内战后的问题 | 1866年6月13日 | 1868年7月9日 |
第十五修正案 | 选举权不能由于种族、肤色或曾服务劳役受剥夺(此时尚不包括性别——只容许男性) | 1869年2月26日 | 1870年2月3日 |
——摘编自[美]埃里克·方纳《第二次建国:内战与重建如何重铸了美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1787年宪法的特点,并分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上述美国宪法修正案。
A.中央集权制受到严重削弱 | B.政府政策缺乏一定连续性 |
C.行政权力受到了严格限制 | D.分权政治影响了行政效率 |
材料一:1787年9月各州代表完成制宪工作,开始寻求各州代表会议的最后批准,费城制宪会议后的一年,各州就是否批准新宪法展开了激烈的全国性的公共大论辩,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大辩论中,看到了美国植根于文化基因中的民主精神,制宪会议拟就的宪法草案以及此后的公共辩论,直至新宪法的最终通过,都是双方博弈的结果,在反联邦党人看来,赋予合众国总统如此大的权力,实在是危险之举。联邦党人则指出了邦联和州政府因无能而造成的缺陷,美国需要一个独立的、有执行力的总统去实施联邦法律,执行对外政策。……美国1787年宪法能够体现各方的利益和要求,制定之后各方都能认真遵守,虽200多年依然如此。
——摘编自肖龙《美国总统制的历史起源―基于1787年宪法的辩论》
材料二:《临时约法》采取责任内阁制的原因并不难解释,清末预备立宪期间,责任内阁制曾经是议论的大题目,朝野上下,无论对于立宪持何种态度,对于立宪体制下要实行责任内阁制是没有疑议的,辛亥革命和清末立宪在时间顺序上虽然前后有分,但清末立宪的影响并没有因为辛亥革命的发生就消失得一干二净。在清末立宪期间,立宪派所广泛宣传的君主立宪制度下实行责任内阁 制,君主不负责任,内阁首相负政治责任,对于当时所有政治开化的人们来说,记忆犹新。……民初立宪的失败并不表明责任内阁制在中国绝对不可行,而是表明在中国当时的政治背景下强行实行 这种政体存在着极大的风险。1914年被袁氏《中华民国约法》取代,《临时约法》的存续期仅两年。
——摘编自刘笃才《<临时约法>“因人立法”说辩正》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美国国内对1787年宪法辩论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1787年宪法采用总统制和《临时约法》采取责任内阁制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部宪法的不同结果和启示。
A.行政效率———公民权利 | B.人性本能———道德自律 |
C.天赋人权———中央集权 | D.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
A.解决分歧时的中庸原则 | B.中央与各州之间的妥协 |
C.南北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 D.大小州之间实现了均衡 |
A.美国的宪政有其历史渊源 | B.英国的综合国力走向衰落 |
C.美洲殖民地反抗风起云涌 | D.英国强化对封地的管理权 |
A.民主政治是混合政制的共和版本 | B.权力制衡机制出现波动 |
C.由精英民主逐渐向大众民主转变 | D.政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