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1787年宪法的背景、内容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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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 道试题
1 . 1787年宪法“仅仅是一部描绘政府轮廓的大纲性文件,列举出来的也仅仅是极为重要的权利,其他的权利则可依宪法推出”。美国将这种权利的界定与平衡权授予了
A.美国总统B.美国国会参院
C.美国国会众院D.联邦最高法院
2 . 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和发展,资产阶级日益壮大。他们要求冲破封建统治的束缚,建立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政治制度,并且展开了一系列的斗争。请回答:
(1)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确立了什么政体?其确立的标志性法律文献是什么?
(2)美国获得独立后,通过的世界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什么?它使美国确立了什么政体?
(3)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3 .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政府有财政开支的预算时必须经过国会以法律形式通过后方可执行,政府的开支只限于国会认可的项目,否则,政府无权得到任何款项,国会还可以通过立法活动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这反映出美国
A.权力分立与相互制衡B.注重立法活动的实用性
C.政府开销的无计划性D.国会具有立法监督职能
4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1787年出席美国制宪会议的有55名代表,其中14人从事土地投机,24人从事高利贷活动,11人从事制造和造船业,40人为债券持有者,15人为奴隶主……他们代表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别来自南方和北方,大州和小州……经过4个月的闭门会议和激烈争论,最终还是达成了妥协。因此美国1787年宪法能够体现各方的利益和要求,制定之后各方都能认真遵守,虽200多年依然如此。

材料二 (美国)国会拥有国家意义上的最高权力,这种权力可以制裁以州为基础的派别活动,防止州与州之间的恶性竞争,并将为各州的民主政体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宪法也让各州以种种方式保留了自己的主权……国会制定法律,但总统可以否决之,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经国会通过并经总统签署的法律违宪,但总统经参议院批准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总统执行法律,但必须由国会给予财政支持……任何法案必须经两院批准才能生效,故参议院和众院议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互有对于另一方的绝对否决权。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美国的民主……是人们通过许许多多的“妥协”来完成的,而任何成功的妥协,都既需要足够的气度,也需要高超的技巧。学者们一般以“三大妥协”来概括费城制宪会议,这就是大州与小州就国会代表权达成的妥协,北部与南部就税收和代表权上如何计算奴隶人数达成的妥协,以及北部与南部就管理对外贸易和征税达成的妥协……事实上,整个现代民主政治都是妥协的产物。因此也可以说,一个民族不善于妥协,就不可能走向真正的民主。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1)材料二反映了美国各种政治权力之间怎样的一种关系?根据材料一、二,简述其具体表现。
(2)概括指出材料三的观点。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举两例加以说明。
2019-03-23更新 | 51次组卷 | 1卷引用:内蒙古北京师范大学乌海附属学校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入学考试历史试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