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今者中国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异族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司以须臾缓。而民生主义欧、美所虑积重难返者,中国独受病未深而去之易。……吾国治民生主义者,发达最先,睹其祸害于未萌,证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
——孙中山《民报·发刊词》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材料三 辛亥革命极大地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为中国先进分子探索救国道路打开新的视野。辛亥革命开始了比较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的民族民主革命,虽然未改变旧中国社会性质和人民悲惨境遇,但为中国的进步潮流打开了闸门。
——江泽民《在纪念辛亥革命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请回答:
(1)材料一中,孙中山对同盟会的革命纲领做了怎样的概括?
(2)依据材料二,谈谈你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理解?
(3)依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辛亥革命的认识?
材料一 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诗:“中山奋起卫……叱咤风云革命章。首义武昌摧末帝,共和民主屹东方。”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需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___《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指出材料一诗中提到的重大历史事件。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3)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