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权利法案》确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兵,皆属违法。
材料二: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的议员组成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总统应为联邦的陆海军及奉调为联邦现役的各州民兵的总司令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材料三: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权利法案》在哪些方面限制了国王的权力?据此英国确立了什么政体?
(2)根据材料二,1787年《美国宪法》体现了哪些原则?
(3)结合材料一、二,从材料三中可以看出,中国资产阶级在推进近代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向西方学习了什么?
(4)综合上述材料,从近代各国政体的发展历程中你能得出哪些结论?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一章: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二章: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
第三章: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四章: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五章:……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六章:“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材料二1912年2月12日,溥仪宣布退位诏书,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结束了。诏书中有这么一段话:“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溥仪宣布退位,袁世凯致电赞同共和,孙中山践行誓言,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这样,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落入袁世凯的手里。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临时约法”说明它是如何体现民主精神?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从社会性质、革命任务说明辛亥革命失败的表现?并从主客观分析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两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