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揖美追欧,旧邦新造”,十分集中地概括了以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力追不舍的社会政治目标和为之奋斗不息的方向。…当南京临时政府公布了第一首民国国歌的时候,“揖美追欧,旧邦新造”已由革命派的意向变成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意向。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二:1912年《申报》载:“虽然今日之共和,第有其表面已。人民既乏国民之常识,而于风俗习惯尤未改革”“于共和国之组织,若选举,若会议,及其他人民对于国家种种应尽应享之权利义务诚不熟。”“就大多数国民之心理观之,则共和政体之发生,乃依据于事实,而非根本于原理。
——据张静如等《中国现代社会史》
材料三:牛头上的马嘴。要议会民主政治,就必须要有法制的传统。而要有法制的传统,又必须要有个人权利意识。而要有个人权利意识,又必须要有市场经济的发达。而市场经济的发达,又必须要有中产阶级社会。要市民社会的发展,要需要知识的教育,要需要发达的那种信息的传播。中国的情况是怎样的?就是在一个高度专制传统的农业社会上面,安放着一个高度西化的政治系统,社会系统和政治系统两者之间无法有机的结合。
——萧功秦《中国近代以来的六次政治选择》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阐释以孙中山等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在政治上是如何“揖美追欧”的?
(2)材料二、三对中国近代实施宪政失败的原因分别是怎样认识的?假设他们的观点成立,你认为有哪些理由?
材料一 孙中山打一个生动的比喻,大意是中国推翻清王朝的专制统治以后应该走什么道路?是走开明专制化道路呢,还是民主政治?这就好比我们中国现在造铁路,造好了就要用火车头,到底是用人家发明的原始的“粗恶的火轮车”,还是用“最新的火轮车”?
——萧功秦《中国百年现代化的六次政治选择》
材料二 十月革命刚一爆发,许多报刊立即指出了它的“社会革命”的性质。认为其发动者“以工场劳动者为基础”“以激烈手段实行”……1919年初,社会上许多人对俄国革命仍然存在许多误解……到1920年,中国进步知识分子对俄国革命的看法已基本改观,许多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相信十月革命的道路是可行的了。
——摘编自杨奎松《社会主义从改良到革命》
(1)指出材料一中“用‘最新的火轮车’”的含义。列举孙中山为此作出的努力。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促使中国人对俄国革命态度发生改变的关键因素。结合中国近代史的相关史实,简要说明“十月革命的道路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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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某一年的《人民日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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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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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请回答:
(1)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规定的政治体制体现了什么原则?这部约法的颁布有何历史意义?
(2)材料二中《人民日报》报道的会议召开于哪一年?这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具有怎样的性质?
(3)依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新中国确立了哪三大政治制度?
(4)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什么内容写进宪法,从而使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达到新的高度?
材料一 以南京临时国会为中心舞台,惜阴堂为幕后磋商场所,南北通过谈判、妥协与法制程序,终于完成了清朝政权向民国的和平转移。有学者将此称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我看是恰如其分的。我们看到,辛亥革命政权转移等一切重大政治议题,都经过了国会,没有打大仗,减少了流血,这是值得高度评价的。
——摘编自袁刚《国会和辛亥革命》
材料二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摘自李剑鸣《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三 民主没有精确值,只有近似值:民主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答案;民主不是一个单选题,而是一个多选题;民主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命题,民主的实现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由此而彼的过程,毋宁说,民主“是一个连续体,一段旅程,一个正在进行着的过程”。
——《“中国式民主”的现实逻辑与内在理路》
(1)依据材料一,概述中国版“光荣革命”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别列举中英两国“光荣革命”的法律成果。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共和政体“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具体表现。
(3)依据材料三,概括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的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到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为”。
——《孙中山全集》
材料二 1954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1982年宪法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中国在历史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举例说明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的实践。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材料一 “他的出名主要是由于他的学说,即‘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
——罗素《西方哲学史》
材料二 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在《政府论》(1690年)里指出:一个国家应该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这三种权力必须分立并相互制衡,以此保证公民的自由、平等和财产安全。但由于执行权和对外权由君主一人掌握,实质上是二权分立。此后孟德斯鸠将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司法权的设置和独立是“权力制衡”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他说:“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不存在了。如果司法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会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握有压迫者的权力。”
——摘编自翟刚学《论洛克与孟德斯鸠分权思想之差异》
(1)材料一中的“他”指的是谁?他的学说在西方思想史上有何地位?
(2)根据材料二,概括洛克和孟德斯鸠分权理论的主要差异,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产生这些差异的主要原因。
(3)结合近代美国和中国的相关史实,说明近代资产阶级是怎样践行孟德斯鸠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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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光荣革命留下的最深刻遗产是:制度变迁可以用非革命的手段完成,从此后,英国历史上不再出现重大的暴力冲突,和平和渐进的改革成为英国历史发展的特色。
——《英国通史》
材料二 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可决弹劾之;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可决弹劾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总统制定官制官规,须提交参议院议决;任免文武职员、国务员及外交大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告大赦、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光荣革命”后英国“制度变迁”的过程。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中立法权是如何限制行政权的?结合所学知识,阐述《临时约法》的进步性。
材料一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英国马嘎尔尼使团以替乾隆祝寿为名,向清政府提出派使臣常驻北京,开放宁波、舟山群岛、天津为贸易口岸……遭到拒绝后,马嘎尔尼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清政府好比是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它之所以在过去一百五十年中没有沉没,仅仅是由于一班幸运、能干而警觉的军官们的支撑,而她胜过邻船的地方,只在她的体积和外表。但是,一旦一个没有才干的人在甲板上指挥,那就不会再有纪律和安全了”。1840年,这句话得以应验!
材料二 中国的连绵不断的起义已经延续了约10年之久,现在汇合成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革命;不管引起这些起义的社会原因是什么,也不管这些原因是通过宗教的、王朝的还是民族的形式表现出来,推动了这次大爆发的毫无疑问是英国的大炮,英国用大炮强迫中国输入名叫鸦片的麻醉剂。满族王朝的声威一遇到英国的枪炮就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破了产,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被打破,开始同外界发生联系……。
——马克思于1853年所著《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
材料三 “由于那次义和团失败以后,中国人便知道从前的弓箭刀戟,不能够和外国的洋枪大炮相抵抗,便明白欧美的新文明,的确是比中国的旧文明好得多……中国一般有思想的人,便知道要中国强盛,要中国能够昭雪北京城下之盟的那种大耻辱,事事非仿效外国不可。不但是物质科学要学外国,就是一切政治社会上的事,都要学外国……仿效外国改革政治,成立民主政体……这是中国政治思想上一个最大的变动”。
——孙中山
材料四 位于南京长江路292号民国时期的“总统府”,现已被建设成中国近现代史遗址博物馆。这是我国目前最高级别、保存最完好的近现代史遗址博物馆。
请回答:
(1)材料一中马嘎尔尼访华时英国正经历着怎样的经济巨变?马嘎尔尼访华的真实目的是什么?“1840年,这句话得以应验”后中国社会性质随之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2)材料二中“惊心动魄的革命”指什么?材料认为导致这场革命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革命者在向“文明世界”学习时提出了什么新方案,该方案具有怎样的进步意义?
(3)材料三中孙中山“仿效外国改革政治,成立民主政体”集中体现在什么法律文献中?其民主政体的突出特点是什么?这份法律文献有何重大历史意义?
(4)结合材料四,列举近代史上在这里所发生过的反对或摧毁封建统治的除材料二所指事件之外的两个重大历史事件。
材料一 当我们考察19世纪末叶以来华中出现的新的经济结构、新的社会阶级和社会思潮,追溯湖北革命党人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遵循孙中山民族民主革命大纲领,在乡邦所作的英勇而坚实的努力,便会发现:辛亥首义绝非一只从云端掉下来的幸运之果。
——冯天瑜《辛亥武昌起义是现代文明所赐》
材料二 “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的“帝国”,是中国近代内在矛盾发展的结果,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它打破了历代王朝的更迭机制,否定了整个皇权体制,因而也触动了传统社会的各条神经,是政治制度和社会思想的一大跃进。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三 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是在空前的变局之下,因受外力刺激而形成和迅速发展起来的。一方面,在具有高度文化的“西夷”面前,不得不放弃古代的华夷观念;另一方面,在“西夷”的侵略面前,为谋自救而迅速激活了民族意识。此民族意识已逐渐摆脱古代的华夷观念,而导向建立独立的近代民族国家的目标。建立近代民族国家,是近代民族主义的核心内容。梁启超是中国揭示和宣传近代民族主义的第一人。梁氏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又首次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概念。梁启超还最早表明建立民族国家的问题,他于1902年2—4月在《新民丛报》上发表《论民族竞争之大势》,明确提出:“今日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之国家而已。”
——转引自《光明日报》关于“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的对话
材料四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1)根据材料一,为什么说“武昌起义绝非一只从云端上掉下来的幸运之果”?
(2)材料二说“民国”取代“帝国”“是中国近代内在矛盾发展的结果”,请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该“矛盾”的内涵。“民国”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前无古人的变化”,请从政治制度和社会思想的角度加以说明。
(3)根据材料三,分析梁启超提出“中华民族”“民族国家”等概念的原因。
(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统治权力的分工又体现了什么思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什么性质?
材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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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多分,人寡则分寡。
——《天朝田亩制度》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制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完成下列要求:
(1)材料一所反映的三个历史事件分别对中国的社会性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2)材料二是哪次重大历史事件的成果?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试全面评价该文件。
(3)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及其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