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指出了统一战线存在的不足 | B.推动了中共工作重心的转移 |
C.强调党对革命的领导权问题 | D.利于革命运动取得重要成果 |
A.湖南农民运动获得长足发展 | B.国共第一次合作推动了革命发展 |
C.当时国共合作属于党外合作 | D.土地革命的“星星之火”燃遍湖南 |
蒋自焚也
A.南京临时政府 | B.北洋军阀政府 |
C.广州国民政府 |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
A.共产党因力量弱被迫作出让步 | B.国民党严重排斥共产党 |
C.国共合作关系以政治妥协达成 | D.共产党丧失组织独立性 |
A.国民革命推动农民运动蓬勃发展 | B.中国共产党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 |
C.实现国共合作成为当时社会共识 | D.国民党已经逐渐失去对农村的控制 |
A.旨在唤醒农民群众的革命觉悟 | B.促进了国民革命运动取得胜利 |
C.反映了农民阶级获取土地的愿望 | D.是根据地革命和建设的重要佐证 |
A.逐步意识到农民对革命的重要性 |
B.意识到建立统一战线组织的必要性 |
C.对中国实际国情有了深刻的认识 |
D.明确了“工农武装割据”的革命道路 |
材料一 第259条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该犯之本国未与中国订立条约,或未遣领事官驻扎者,该犯由中国公堂拘拿,审讯得实,即按中律治罪。
第260条前条所知之外国人,在中国欠债且被中国人控告者,中国公堂有审判此等案件之权。
——1906年《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材料二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俄国十月革命使北洋政府收回了德、俄在天津、汉口的租界,战后,德、奥、匈、苏取消了在华领事裁判权。北洋政府先后在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中提出裁撤领事裁判权,但未成功。国民党一大宣布:“一切不平等条约……皆当取消,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1927年,北伐军占领长江流域,汉口、九江的英租界被国民政府收回。
材料三 1928年7月9日,国民政府宣布“在外华人应受中国法律之支配及中国法院之管辖……1930年1月1日起生效”,并制定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法律,为废除领事裁判权做准备,遭到各国推诿后计划延期至1932年元旦执行,又因日本侵华而告中辍。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宣布废止日本、德国、意大利的在华特权。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新约签订,宣布英、美撤废在华领事裁判权与在华租界,但中国不得取消或追究其在华不动产权利,其后其他国家纷纷签订类似条约。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王立诚《中国近代外交制度史》
(1)依据材料一,分析清政府做出这一法律规定的原因。
(2)你如何评价晚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的上述行为。
A.以妇女运动作为党的中心任务 | B.将妇女解放与国民革命相结合 |
C.女性党员在党内拥有特殊地位 | D.意识到需要建立革命统一战线 |
①促进了“新三民主义”主张的形成
②有力支援国民革命军胜利进军
③为“工农武装割据”奠定社会基础
④推动解放区土地改革迅速展开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