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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制在法的规范中也体现礼教价值观,“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救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即“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功(功劳卓著的人)等八种人的犯罪,司法机关不自行处理,要先交大臣“议罪”,再奏请皇帝最终裁决,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就导致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司法审判。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   2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休。

4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5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切实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2)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进程。谈谈你对中国自古以来法律发展的认识
2022-04-08更新 | 118次组卷 | 2卷引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第二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新中国制宪权的正当性,集中表现在作为制宪权主体的人民获得国家政权的事实。新中国的民主内涵首先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事务。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者们承继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文件,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一些重大的制度设计还参考了1936年苏联宪法、1953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实际作出慎重选择。

——摘编自韩大元《“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材料二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即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清晰界定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

——摘编自薛军《中国民法典编纂:观念、愿景与思路》


(1)结合材料一,归纳“五四宪法”颁布的历史条件。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理念及其历史意义。
3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材料2

材料3   1953年开始全国围绕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展开全面的工业化建设,156项工程全部是重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一五”期间建立的工矿企业达到了1万个以上这些新兴项目的先后建成投产,使中国原有工业结构巨变,也使原有的工业布局明显变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偏重沿海沿江地区的现状。

——陈争平、兰日旭编著《中国近现代经济史教程》

材料4

(1)依据材料1~2,结合所学,概述20世纪50年代我国是如何从政治、经济两方面向社会主义过渡的。
(2)依据材料3~4,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化的特点。
(3)依据材料3~4,结合所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化的积极意义。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材料二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创造适合中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实现形式。这些与当时国民党的统治制度形成了鲜明对照,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并得到人民的拥护。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有人认为“《临时约法》一个致命缺陷在于,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而影响了对整个宪法结构的理性思考”,请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简述新中国成立初期实现“民治”的具体表现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实现”的新举措。
2021-12-21更新 | 135次组卷 | 4卷引用:四川省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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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随着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加强国家政治建设、法律上层建筑领域的建设,更好地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成为迫切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的…在一切工作就绪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次会议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四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摘编自杨凤城主编《中国共产党历史》

材料二197710月,中央决定修改1975年宪法,许崇德大胆建言恢复国家主席职位,但很快到了批判,“毛主席说过不设国家主席,所以不能设”。虽然许崇德据理力争,但1978年宪法并没有恢复国家主席设置。1980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出修改宪法的决定,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许崇德被派至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要负责“国家机构”部分的起草。许崇德回忆:“最后,彭真说,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很不完善,宪法修改要以五四宪法作为基础。这就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对宪法起草的影响。

——摘编自《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法60年变迁>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54年宪法制定的有利条件,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部宪法的性质及体现的原则。
(2)根据材料二,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期修宪争论的焦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新时期中国在法治建设上的重要探索。
6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近代中国缺少的东西固然很多,但是主要的就是少了两件东西:一件是独立,一件是民主。这两件东西少了一件,中国的事情就办不好。一面少了两件,另一面却多了两件。多了两件什么东西呢?一件是帝国主义的压迫,一件是封建主义的压迫……因此,我们要破坏帝国主义,要破坏封建主义。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材料二   中国人找到马克思主义,是经过俄国人介绍的。……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

——《毛泽东选集》

材料三   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要去这政体,不是专靠民族革命可以成功……我们推倒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那政治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照现在这样的政治论起来,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

——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

人民的国家是保护人民利益的政权形式,只有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体现真正的民主。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

材料四   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实现了从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政治、近代以来照搬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失败尝试向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1)根据材料一,指出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主题是什么?提出这一主题的依据是什么?
(2)材料二中“俄国人的路”指的是什么道路?“俄国人的路”走不通之后,中国最终开创了自己的道路,这条道路指什么?其开创的标志是什么?
(3)根据材料三,概括孙中山和毛泽东对民主政治的不同主张。
(4)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初期建设“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成就有哪些?
7 . 2014年是甲午年,在最近的两个甲午年(1894、1954年)中所发生的一些大事及其影响,可以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具有转折性的。下列对这两个甲午时期的概括最符合上述观点的是
A.中国签订首个资本输出条约;中国首次以大国身份出席国际会议
B.中国政治民主探索开始;中国首次以大国身份参加国际会议
C.中国救亡探索模式转型;中国社会主义法制道路探索的开始
D.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开始起步;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初具规模
8 .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武则天执政时,不经三省长官而自行任命官员,被当时的宰相刘祎之批评:“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


(1)“凤阁鸾台”指的是哪两个机构。

材料二   (18 世纪英国)国王是议会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他适当享有立法权的理由。……1760年乔治三世的即位,他把乔治一世时起几乎一直在执政的辉格党人赶下台,开创了一直延续到 1830 年的托利党人独霸的局面。……革命民主主义者潘恩批评道“尽管我们十分聪明,曾经对专制君主政体关门下锁,但同时我们也十分愚蠢,曾让国王掌握了钥匙。”


(2)根据材料,概括18世纪英国国王拥有的权力。   

材料三   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尽管《钦定宪法大纲》的核心是强调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却不能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此外,还规定了议院、选举方面的内容,确定立宪预备期为9年。

1912年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仿照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构造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现代政治体制。

——《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钦定宪法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提
出了什么政治体制?   

材料四 “法制”就是法律制度,而“法治”即法的统治(Rule of Law)。法律至上,标志着民主政治。“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4)试以20世纪50年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有关史实说明材料四的观点。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共同纲领》相比较,五四宪法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向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制度的新的飞跃。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我国中央一级制定的法律法规只有48件,而1954年9月下半月至1957年则达430多件。

——摘编自《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研究述评》等

材料二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包括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摘自2008年《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20世纪50年代中期新中国法制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将人民解放进行到底,解放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

第十七条 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节选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条   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

第十五条 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使生产力不断提高,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节选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

1982年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确定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提出要发展包括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形式。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一国两制”方针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明确指出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摘编自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特点,并简析其对中国社会转型的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内容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982年宪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