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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0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随着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加强国家政治建设、法律上层建筑领域的建设,更好地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成为迫切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的…在一切工作就绪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次会议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四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摘编自杨凤城主编《中国共产党历史》

材料二197710月,中央决定修改1975年宪法,许崇德大胆建言恢复国家主席职位,但很快到了批判,“毛主席说过不设国家主席,所以不能设”。虽然许崇德据理力争,但1978年宪法并没有恢复国家主席设置。1980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出修改宪法的决定,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许崇德被派至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要负责“国家机构”部分的起草。许崇德回忆:“最后,彭真说,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很不完善,宪法修改要以五四宪法作为基础。这就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对宪法起草的影响。

——摘编自《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法60年变迁>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54年宪法制定的有利条件,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部宪法的性质及体现的原则。
(2)根据材料二,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期修宪争论的焦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新时期中国在法治建设上的重要探索。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华民国的国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材料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国新闻网《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时间,分析《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的主要原则。
3 . 法律与国家治理

材料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中说,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①郑国的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让老百姓知道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②这个做法遭到了很多贵族反对。③子产此举,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春秋时期,宗法贵族减弱了气势,新的地主阶层兴起,各利益集团、社会阶层以及经济条件都在发生变化。④“铸刑鼎”这一重大改革措施符合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摘编自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1)材料中属于历史史实的序号是____,属于历史解释的序号是____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春秋时期“铸刑鼎”这一改革措施产生的历史背景。

材料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受参议院弹劾后,由……特别法庭审判之。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人民有选举及被选举之权。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依据材料,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国家治理观念上的进步性。

材料   


1954年国庆节,游行群众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型通过天安门广场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的两大原则是什么?

材料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和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1023日)


(4)指出材料中的核心观点。结合日常的学习和生活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
2022-07-28更新 | 118次组卷 | 2卷引用:第10课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课后培优分级练(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新中国制宪权的正当性,集中表现在作为制宪权主体的人民获得国家政权的事实。新中国的民主内涵首先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事务。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者们承继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文件,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一些重大的制度设计还参考了1936年苏联宪法、1953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实际作出慎重选择。

——摘编自韩大元《“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材料二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即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清晰界定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

——摘编自薛军《中国民法典编纂:观念、愿景与思路》


(1)结合材料一,归纳“五四宪法”颁布的历史条件。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理念及其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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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华民国的国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材料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国新闻网《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时间,分析《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的主要原则,并指出“五四宪法”重要作用。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共同纲领》相比较,五四宪法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向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制度的新的飞跃。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我国中央一级制定的法律法规只有48件,而1954年9月下半月至1957年则达430多件。

——摘编自《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研究述评》等

材料二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包括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摘自2008年《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20世纪50年代中期新中国法制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49年,中共中央发布文件,宣布“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下,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要求“蔑视和批判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反人民的法律、法令”,“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国家观、法律观”。这一时期,制定了《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大行政区人民委员会组织通则》《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土匪暂行条例》《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土地改革法》等法律。在立法中,大量的苏联法律被引进,当时还聘请了苏联许多法学家来华传授苏联法学。

材料二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1988年,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年,宪法第15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时期以来,在有关国家组织和国家制度建设、民事和商事、刑事、行政行为和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经济、军事和国防等方面制定了大量法律。特别是经济方面,陆续制定了商标法、会计法、审计法、银行法、保险法、计量法、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1979~1997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从5.8万人发展到29.2万人。到1996年,全国专门的检察人员发展到15.7万人。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蔡定剑《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成立之初法制建设的特点并分析其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并说明其影响。
8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浙江省杭州市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起草地。

——摘编自新华社《“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杭州开馆》

材料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权、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

材料三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中共十五大报告》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该宪法所体现的原则和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机关和所依据的原则。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共十五大在关于民主法治建设方面提出的历史任务。
2019-11-15更新 | 49次组卷 | 2卷引用:【上好课】2021-2022学年高二历史同步备课系列(选择性必修1) -第10课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备作业)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将人民解放进行到底,解放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

第十七条 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节选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条   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

第十五条 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使生产力不断提高,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节选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

1982年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确定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提出要发展包括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形式。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一国两制”方针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明确指出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摘编自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特点,并简析其对中国社会转型的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内容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982年宪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10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自清末西方宪政思想传入中国以来,中国先后制定了多部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为了实现国家富强的目标,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立宪派推动清政府制定了《钦定宪法大纲》。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共和主义者在辛亥革命之后参照美国宪法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是中国历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事件之一,但它的内在缺陷也使得这部宪法最终沦为废纸。而北洋军阀控制下的北洋政府,动辄以各省军政长官通电的形式干预立宪活动,甚而武力威胁国会的存在,此时的宪法成为了一种“文饰工具”。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继承了北洋政府的法律,形成了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体系,国家现代法制初具规模。但囿于当时之国情,这些法典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步履艰难。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宪法史》

材料二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中国共产党人在全国范围内移植西方近代宪法观念、宪法文明成果(精华)并将其本土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中国的政治制度与国家制度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的,《共同纲领》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此后由于“左”倾错误思想的盛行,民主集中的决策机制被专断的领导意志所取代,出现了类似“文化大革命”那样肆意侵犯人权的惨痛教训。在吸取历史教训的基础上,1982年宪法首次以根本法的形式,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从而将近代以来的制宪者所追求的富强梦想与实现民主、文明的现代需要结合起来。

——摘编自何勤华《论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念与实践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近代制宪历程中呈现的特点及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政建设进行简要评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