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材料2
材料3 从1953年开始全国围绕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展开全面的工业化建设,156项工程全部是重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一五”期间建立的工矿企业达到了1万个以上这些新兴项目的先后建成投产,使中国原有工业结构巨变,也使原有的工业布局明显变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偏重沿海沿江地区的现状。
——陈争平、兰日旭编著《中国近现代经济史教程》
材料4
(1)依据材料1~2,结合所学,概述20世纪50年代我国是如何从政治、经济两方面向社会主义过渡的。(2)依据材料3~4,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化的特点。
(3)依据材料3~4,结合所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化的积极意义。
A.确保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方向 | B.具有过渡时期的历史特点 |
C.仿效了当时苏联宪法的内容 | D.确立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
材料一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华民国的国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材料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国新闻网《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时间,分析《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的主要原则。
材料一 辛亥革命成功后,对于新政府的组织形式,以孙中山为首的同盟会多数成员都认为应仿效美国.宪政体制。当时袁世凯实力极其强大,革命党所拥有的力量根本无法与之相抗,而革命党人让临时大总统于袁世凯,改变政体安排,并用根本法对其权力加以限制成为他们当时所面临的最后选择。1912年3月,《临时约法》被制定与实施。作为我国历史上首部以根本大法形式确定民族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的它,首度以根本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等现代宪政体制意义上的事项作了制度性规定,展示着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构建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宪政体制的美好期愿。
——摘编自王熙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施受挫原因分析》
材料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奠定了新中国宪政的基础。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地位。五四宪法承继并完成了《共同纲领》的建国目标,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传统。它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在根本上巩固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权的合法性,确认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宣告了人民权利受到宪法保障的事实,其精神延续至今。
——摘编自韩大元《论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实施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五四宪法的共同意义。
A.是中国革命斗争经验的升华 | B.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 |
C.对各国宪法的优点进行整合 | D.注重本国实际和国外有益经验的结合 |
6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临时约法》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彭明《论20世纪中国的第一次历史巨变》
材料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宪法第六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其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1999年)》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临时约法》的主要特征。结合时代背景,分析上述《临时约法》内容的颁布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意义。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制定1954年宪法的历史背景。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二,概括1954年宪法的进步性。
(3)比较材料二和材料三的相同点。材料三的修改在当时有何现实意义?
(4)从材料一到材料三的发展变化,你能得到哪些启示?
①都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力
②都保证了国家统一,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③地方必须绝对服从中央
④地方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但必须符合国家宪法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③ |
C.①②④ |
D.②③④ |
A.国家性质确立发生根本变化 | B.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指导 |
C.坚持了国营经济的引导作用 | D.政权主要依靠力量发生变化 |
①不能照抄西方,应从国情出发 ②不断借鉴人类文明成果
③应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④正在逐步完善
A.①②④ | B.①②③ |
C.②③④ | D.①②③④ |
A.“人民主权”思想 |
B.“三权分立”理论 |
C.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
D.人人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