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英国长期奉行的《选举法》(1429年制定)规定,只有年收入在40先令以上的自由农才有资格作为选民。19世纪初,符合规定的选民只有18万人左右,占农村总人口的4%,占城镇总人口的2%不到。对于议员,当选门槛更高,只有年收入20英镑以上的骑士才有资格当选,直接将等级在“骑士”以下的阶层排除在外;17世纪中期颁布的《克拉伦登法典》更是将非国教徒排斥在各级政府之外。19世纪中后期至一战爆发前,英国推行了多次改革,一再降低并最终取消了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犹太人等少数族裔的政治权利也获得了法律上的认可。
——摘编自阁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标志着全国普选运动开始。同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向社会公布。根据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统计,全国进行基层普选的地区,通过选民资格审查的人数占选举地区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97.18%,尤其是农民广泛享有了选举权利。实施普选后,基层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人民更加信赖党和政府,群众和干部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用根本大法的形式,再次确认了公民享有的选举权。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来英国选举权主体的变化,并指出其主要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世纪后期的英国和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选举制度建设的共同点,并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选举制度建设的意义。
材料一 西方的自由主义绝大贡献正在这一点,只有民主的政治方才能够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所以自由主义的政治意义是强调的拥护民主。近代代议制度是英国人的贡献,成文而可以修改的宪法是英美人的创制,无记名投票是澳洲人的发明,这就是政治的自由主义应该包含的意义。现代的自由主义,还含有“和平改革”的意思。在近代民主国家里,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权利,是和平的政治社会改革的基础,已成了当然的政治作风。反对党的对立,严格的批评监督,使人民可以有选择的机会,使国家可以用法定的和平方式来转移政权,是现代民主国家做到和平革新的大路。
——摘编自胡适《自由主义》
材料二 五四宪法在“序言”部分写道:“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五四宪法总结建国5年来的实践经验,经过民主程序最终完成了国家建构的过程。1954年宪法的里程碑作用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法治制度,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长治久安,坚持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完善,蓬勃发展的重要保证。马克思指出:“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新中国后来的宪法及其宪法修正案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在国体、政体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及外交等各项基本制度方面是一脉相承。
——整理自杨晓青《五四宪法是党探索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里程碑》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特点,并分析其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54年宪法制定的背景,并分析其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
材料一:(五)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六)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
(十七)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
——节选自《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5月1日)
材料二: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
材料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巩固国家政权,对生产资料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制定颁布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架构,经济基础、法律原则、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并不断发展,中国的民主大厦巍然耸立起来。……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的民主》白皮书(2021年12月4日)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概括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内容及其产生的积极影响。
(2)结合所学,指出毛泽东发表此文前解放战争战局的重大进展。根据材料二,概述毛泽东阐明的建立新中国的新方案。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简述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政治制度。根据所学,指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的时间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材料一 第5表死者的遗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果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摘编自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2)你认为这些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请举例说明。
(3)美国的1787年宪法体现的政治原则是什么?
(4)该宪法起到什么作用?
(5)1954年宪法是哪次会议上制定的?该宪法体现了什么原则?
(6)该宪法确定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材料一 法律是可以移植的,人类社会很早就开始通过移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来建立自己的社会秩序,法律移植也一直被当作促进社会变革的最直接、最有效率的工具。立法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在立法过程中对其他国家相关规则的考察是必不可少的。即使早在古罗马时代,罗马的立法者在立法之前也总是要派代表去其他城邦考察。从历史发展来看,欧洲国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对罗马法研究和移植的热潮。
——摘自信春鹰主编《全球化与多元法律文化》等
材料二 在专制统治环境下,中国古代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1907年清廷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之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材料三 1954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简述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27年,罗马法体系发展的主要历程,概括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的重要地位。
(2)指出材料二中国法制变化的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简析1954年宪法的意义。
材料一 中国几千年一直采用君主制,政权归皇帝一人掌握。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表现为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这是占主导地位的制度。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年》
材料二 明太祖在地方,废除行中书省,设立直属中央的三司,分管民政、刑狱和军政。在中央,废除丞相,撤销中书省,由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负责。
——摘自《中国历史》
材料三 军机处位于乾清门西,军机大臣入宫商议军国大事,只是跪着“听旨”,然后照皇帝的心意拟成条文,经皇帝审阅同意后下发。
——摘自《中国历史》
材料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15日)
(1)材料一所说的“制度”是由谁创立的?在制度创新方面,你认为秦朝最突出的历史贡献是什么?
(2)材料二中明太祖推行的诸多改革措施的目的是什么?根据材料三概括军机大臣的职责。
(3)根据材料四说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和原则。
(1)分别指出上述三部法律的性质。
(2)简要说明《法国民法典》的历史影响。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积极意义。
材料一 明太祖在地方,废除行中书省,设立直属中央的三司,分管民政、刑狱和军政。在中央,废除丞相,撤销中书省,由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负责。
——摘自《中国历史》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15日)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太祖措施的目的和此后明代中央行政制度变动举措。
(2)根据材料二说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从古代到现代我国政治制度演变的趋势。
材料一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1)结合以上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临时约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体现原则的不则之处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1949—1956年期间,新中国确立了哪些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材料一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请回答:
(1)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规定的政治体制体现了什么原则?这部约法的颁布有何历史意义?
(2)材料二中1954年宪法是哪次会议上制定的?该宪法体现了什么原则?该宪法确定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