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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 道试题
1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做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共同纲领》相比较......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向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制度的新的飞跃。据统计,19499月至19548月,中央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文件达530件,初步形成了一个包括宪法、行政组织法、刑法、婚姻家庭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福利法、科教文化法、军事法、民族法等众多法律在内的法律体系。

——摘编自《19491954年的中国政治体制》

材料二:改革开放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包括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摘编自《中国的法治建设》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的特点,并分析中国加强法制建设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及其意义。
2023-08-03更新 | 74次组卷 | 1卷引用: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随着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加强国家政治建设、法律上层建筑领域的建设,更好地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成为迫切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的…在一切工作就绪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次会议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四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摘编自杨凤城主编《中国共产党历史》

材料二197710月,中央决定修改1975年宪法,许崇德大胆建言恢复国家主席职位,但很快到了批判,“毛主席说过不设国家主席,所以不能设”。虽然许崇德据理力争,但1978年宪法并没有恢复国家主席设置。1980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出修改宪法的决定,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许崇德被派至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要负责“国家机构”部分的起草。许崇德回忆:“最后,彭真说,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很不完善,宪法修改要以五四宪法作为基础。这就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对宪法起草的影响。

——摘编自《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法60年变迁>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54年宪法制定的有利条件,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部宪法的性质及体现的原则。
(2)根据材料二,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期修宪争论的焦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新时期中国在法治建设上的重要探索。
3 . 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大成果,以下是三个历史片段,试透过现象发现过去时代的特性,从而解读发生在不同时空的文明。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回答:

材料一   5表死者的遗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3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果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摘编自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2)你认为这些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请举例说明。
(3)美国的1787年宪法体现的政治原则是什么?
(4)该宪法起到什么作用?
(5)1954年宪法是哪次会议上制定的?该宪法体现了什么原则?
(6)该宪法确定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2021-08-30更新 | 33次组卷 | 2卷引用:陕西省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普通学业水平考试模拟(三)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54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这部宪法成为后来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雏形。“五四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拥有“修改宪法”“制定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等十四项职权,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常设机构,并赋予其“解释法律”“制定法律”等权力。直到1975年1月底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宪法,这部“文革”时期的宪法深刻着“左倾”的烙印,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都存在着缺陷和错误,标志着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出现了曲折。

——摘编自王鸽《从宪法的发展历程看民主法治建设的演进―新中国成立以来》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先后颁布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基本法律,对公民在诉讼中的民主权利作了明确规定。1979年颁布的新选举法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并规定每个少数民族至少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1982年、1986年、1995年又三次修改了选举法,使我国选举法更加完备和切合实际。

——摘编自贾春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与展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五四宪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时期以来我国积极开展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我国民主法制发展的趋势。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