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过程 |
1954年3月 | 提交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8000多人讨论,收到59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
1954年6月 | 交付全国人民讨论,收到超过110万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
1954年9月 |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通过宪法草案 |
A.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 | B.是政治协商会议的结果 |
C.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 | D.凸显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
时间 | 过程 |
1954年3月 | 提交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8000多人讨论,收到590多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
1954年6月 | 交付全国人民讨论,收到超过110万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
1954年9月 |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通过宪法草案 |
A.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 | B.是政治协商会议的结果 |
C.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 | D.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 |
A.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 | B.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C.它维护了中国政局的长期稳定 | D.它适合中国国情,从未被修改 |
材料一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华民国的国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材料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国新闻网《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的主要原则,并指出“五四宪法”的重要作用。
A.五四宪法的制定符合中国国情 | B.五四宪法兼具开放性与本土性 |
C.五四宪法具有开放性与模仿性 | D.五四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
A.人民参政意识的增强 | B.“一五”计划的科学性 |
C.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 | D.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 |
材料一 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一次政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二 “政府应由选举产生的执政官,也就是总统执政,由总统掌管行政部门以及各行政机构,总统完全独立于国会这一立法部门,不必对国会负责,这两大部分还要加上以最高法院为首的司法部门……每一部门都有各自的权力范围,制约着另外两大部门的权力。这三大部分各自保持相当程度的独立”。
——[美]M·J·斯基德摩,马歇尔·卡特特里普《美国政府简介》
材料三 以下材料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节选内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英国在“光荣革命”后找到的控制“控制者”的办法是什么?其在此后形成的政治制度的名称及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体现了美国中央政府权力构建中的什么原则?结合1787年宪法的内容,分别概述美国立法权和司法权在实践中是如何被限制的。
(3)请写出材料三中宪法的性质及体现的原则。指出该宪法颁行的意义。
材料一:军机大臣品级不高,但都由钦定。他们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跑受笔录,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一人裁决。
——摘自人教版《历史》必修一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材料一涉及的机构是什么?该机构的设置产生了什么影响?
(2)据材料二、三,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两部宪法的性质是什么?
(3)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初期确立了哪三大政治制度?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趋势的认识。
A.扩大了新中国民主政治的群众基础 |
B.确保了新中国民主政治的全面建立 |
C.体现了宪法草案中的社会主义原则 |
D.完成了普选产生各级人民代表任务 |
……第七项,凡通过众议院及参议院之法案,应于成为法律前呈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如批准该项法案,即应签署之,否则退还之。……
第二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任期为四年。……
第三条,第一项,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其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非玩忽职守,得终身任职。……”
——引自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仰等自由;……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引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工农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之经济基础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及社会主义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所有制。苏联社会主义所有制表现为两种形式:国家财产(全民财产);合作化集体农庄财产(各集体农庄财产、各合作社财产)。
——《1936年苏联宪法》
材料四:“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杜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回答下列问题:
(1)比较材料二和材料一,两个文件在国家权力机构的设置上和体现的政体上有何相同点?其意义何在?
(2)比较材料四和材料二,两个文件反映的政权性质有何不同?在维护民主权利方面哪一个文件的作用更大?说明理由。
(3)比较材料三和材料四,在这两个宪法的影响下,两国形成的政治经济体制有何共同点?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这种体制对民主法制建设有何负面影响?我们应吸取怎样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