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材料2
材料3 从1953年开始全国围绕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展开全面的工业化建设,156项工程全部是重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一五”期间建立的工矿企业达到了1万个以上这些新兴项目的先后建成投产,使中国原有工业结构巨变,也使原有的工业布局明显变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偏重沿海沿江地区的现状。
——陈争平、兰日旭编著《中国近现代经济史教程》
材料4
(1)依据材料1~2,结合所学,概述20世纪50年代我国是如何从政治、经济两方面向社会主义过渡的。(2)依据材料3~4,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化的特点。
(3)依据材料3~4,结合所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业化的积极意义。
材料一 故宫导游说:“这个不起眼的‘偏房’(如图7),在雍正时代及以后的清朝政治生活中,成为了这个王朝的权力中心。”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
材料三 1954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构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材料一中的这个“偏房”是什么机构?它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体现的进步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54年宪法”的特征,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54年宪法的意义。
材料一 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议决,送进皇宫画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
——摘编自钱穆《国史新论》
材料二 1912年,孙中山主持制定了《临时约法》,其用意,“一以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表现了革命派在交出名器之前企图用约法限制袁世凯的努力。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三 1954 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材料一中“委员制”指的是什么制度?并结合所学加以评价。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制定的目的,并结合所学说明《临时约法》的进步性。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简析1954年宪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