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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制在法的规范中也体现礼教价值观,“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救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即“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功(功劳卓著的人)等八种人的犯罪,司法机关不自行处理,要先交大臣“议罪”,再奏请皇帝最终裁决,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就导致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司法审判。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   2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休。

4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5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切实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2)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进程。谈谈你对中国自古以来法律发展的认识
2022-04-08更新 | 118次组卷 | 2卷引用:第3课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2022-2023学年高二历史上学期新授课导学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两汉时期,皇帝对丞相待之以礼。丞相谒见皇帝时,皇帝起立,赐丞相座。丞相病了,皇帝还要亲自去探视。隋唐时期的宰相大臣上朝奏事也有座位。但到宋朝,宰相只能站着同皇帝议事。据说是宋太祖改变这一做法的,有一天,宰相范质等人向宋太祖奏事,开始时,大臣们还坐着,宋太祖称自己眼睛昏花看不清,让大臣们近前指给他看。等范质等人回到原处,座位已被撤掉。此后宰相大臣就只好站在皇帝面前议事了。明代自朱元璋起,明文规定“大朝议”须“众官皆跪”。清朝的官僚上朝,跪地时间特别长,以至于大臣们都备有特别的护膝。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古代中国在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方面,包含着众多的矛盾和问题。请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归纳其中的主要矛盾。材料一反映了怎样的历史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原则?在近代法制建设中有何意义?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指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该宪法体现了什么原则?
(4)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新中国制宪权的正当性,集中表现在作为制宪权主体的人民获得国家政权的事实。新中国的民主内涵首先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事务。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者们承继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文件,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一些重大的制度设计还参考了1936年苏联宪法、1953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实际作出慎重选择。

——摘编自韩大元《“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材料二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即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清晰界定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

——摘编自薛军《中国民法典编纂:观念、愿景与思路》


(1)结合材料一,归纳“五四宪法”颁布的历史条件。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理念及其历史意义。
4 . 政治变革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它对历史的演进和发展产生着深远影响。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漫长而艰难的演进过程

材料一 “论中国政治制度,秦汉是一个大变动。唐之于汉,也是一大变动”,“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载,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摘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秦汉和唐朝政治制度“大变动”在中央的具体表现分别是什么?以明清史实为例,说明“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的观点。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根据材料二,指出文件体现了什么原则?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性质与意义。

材料三 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切实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进程。
(4)综上,谈谈从古至今,你对我国政治建设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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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政治文明发展经历了专制到法治的逐步演进历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三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1)指出材料一中图7所示中央行政制度的名称。与图7相比,图8的中央机构发生了什么变化?

(2)材料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哪次会议制定的?其性质是什么?

(3)根据材料三,归纳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展的特点。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中国政治文明发展趋势的认识。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国长期奉行的《选举法》(1429年制定)规定,只有年收入在40先令以上的自由农才有资格作为选民。19世纪初,符合规定的选民只有18万人左右,占农村总人口的4%,占城镇总人口的2%不到。对于议员,当选门槛更高,只有年收入20英镑以上的骑士才有资格当选,直接将等级在“骑士”以下的阶层排除在外;17世纪中期颁布的《克拉伦登法典》更是将非国教徒排斥在各级政府之外。19世纪中后期至一战爆发前,英国推行了多次改革,一再降低并最终取消了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犹太人等少数族裔的政治权利也获得了法律上的认可。

——摘编自阁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标志着全国普选运动开始。同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向社会公布。根据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统计,全国进行基层普选的地区,通过选民资格审查的人数占选举地区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97.18%,尤其是农民广泛享有了选举权利。实施普选后,基层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人民更加信赖党和政府,群众和干部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用根本大法的形式,再次确认了公民享有的选举权。

——摘编自何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近代以来英国选举权主体的变化,并指出其主要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世纪后期的英国和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选举制度建设的共同点,并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选举制度建设的意义。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875年,日本明确提出要渐进地建立立宪制的目标,成立了元老院并将其作为立法机构。此后五年间,元老院三次拟定宪法草案,但是,政府首脑部均以该宪法草案只是抄袭西方的宪法,不符合日本实情为由拒绝采纳。1880年前后,自由民权运动扩大到全国,要求政府召开国会、制定宪法等。各地兴起研究和起草宪法的热潮,诞生了各种各样的宪法私案。1882年,伊藤博文进一步调查了君主强权的德国和奥地利的宪法。1889年,日本以天皇名义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东亚最早的宪法确立了天皇的强权,仅承认了被限制的人权。

——摘编自中日韩三国共同历史编纂委员会著《超越国境的东亚近现代史》

材料二   194510月,(美国)占领当局提出《日本国宪法草案》,明确表示了修宪的原则和具体主张,并要求日本政府积极配合。在占领当局和民众的压力下,194636日,宪法草案公布,同年113日,《日本国宪法》在国会获得通过,194753日正式生效。该宪法第1条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同时用内阁限制天皇的权力。过去只对天皇负责的内阁,现在只对国会负责。由国民选举产生的国会,即众议院和参议院,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现代史编》

材料三   19549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大会开幕时,毛泽东指出: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大会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序言中写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摘编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战前后日本宪法的变化,并说明其原因。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初期宪法的特点,并简析其颂布的重大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和问题,谈谈你对近现代宪法的认识。
2022-08-10更新 | 62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2023届高三上学期开学摸底考试(一)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如此状况的共和制度不是一个派别所理想的制度,而是当时各主要派别能够接受的政治制度。他们面对的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历史传统、王族血缘、派别利益,直至法律条文的措词和获得通过的可能性等。它们即使坚持着脑海中的信条,也必须脚踏实地维护着已经拥有的政治权益。因此,在谁也无法独占鳌头独断专行的情况下,彼此妥协成为唯一的出路。……由于宪法的残缺、矛盾和可变性,使人们有了对宪法作出重新解释的余地,宪法可以随着资产阶级各集团力量的消长进行灵活的变通,可以适应形势的变化而生存下来,无需彻底变更。中、小资产阶级又依照自己的愿望对宪法条文作了微小的修改。

—摘编自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沈坚《试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治制度中的稳定因素》师创教片

材料二  1954年宪法是在毛泽东亲自主持和直接领导下制定的,整个制宪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提交审议的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人民热烈拥护宪法草案的同时又认真负责地提出许多修改和补充意见。宪法大体上同前苏联1936年宪法相接近,但又是在立足本国的基础上吸收外国经验。宪法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同时注意因时、因地制宜。宪法无论在内容的完备程度、语言文字以及法律规范等方面,都比较符合法律的科学性的要求。因为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的意志,这就要求宪法规范的表述要通俗易懂,易于广大人民所理解和掌握。1954年宪法在制定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注意到了这一点。

—摘编自宇赟《纪念1954年宪法颁布50周年》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875年宪法制定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54年宪法的主要特点,并根据材料一二说明宪法制定中体现的主要艺术
2022-05-19更新 | 55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实验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期中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把制定宪法的任务提上日程,成立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同年6月,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对宪法起草工作提出了全新要求,即不仅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全面、规范性地确立人民民主的原则,还需制定一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宪法。1954年宪法是保证中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因而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正确、恰当地结合了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原则性和逐步过渡的灵活性,不仅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而且把实际生活中已经发生的重大社会变革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下来,反映了过渡时期国家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全国人民通过实践形成的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

材料二

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明确宣布:“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实际上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确认。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还明确宣示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并在总纲中承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并起到“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规定“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这些规定事实上贯彻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

——摘编自邓肄《社会主义宪政的启航——重读1982年宪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54年宪法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1954年宪法相比,1982年宪法的变化,并指出1982年宪法制定的背景。
2022-06-21更新 | 57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许昌市、平顶山市、汝州市、漯河市2021-2022学年高二6月大联考历史试题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54年宪法的里程碑作用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法治制度,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长治久安,坚持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完善落勃发展的重要保证。马克思指出:“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矛盾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露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新中国后来的宪法及其宪法修正宽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在国体、政体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及外空等各项基本制度方面是一脉相承。

——杨晓青《五四宪法是党探索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里程碑》

材料二   新中国自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全面修改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辅殊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1978年宪法由于受当时历史备件的限制,其内容也不能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1979年初,中央开始酝酿对家法进行全面修改,198217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八二宪法”),其后不同阶段,通过宪法修正靠的形式对宪法又进行了五次修改。

——黄宇菲《百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家法的发是历程》

材料三   西方的自由主义绝大贡献正在这一点,只有民主的政治方才能够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所以自由主义的政治意义是强调的拥护凡主。近代代议制度是英国人的贡献,成文而可以修改的宪法是英美人的创制,无记名授要是澳洲人的发明,这就是政治的自由主义应该句舍的意义。现代的自由主义,还含有“和平改革”的意思。在近代民主国家里,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权利,是和平的政治社会改革的基础,已成了当然的政治作风。反对党的对立,严格的批评监督,使人民可以有选择的机会,使国家可以用法定的和平方式来枝移政权,是现代民主国家做到和平革新的大路。

——胡适《自由主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并分析其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82年宪法经哪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析其全而改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特点,并分析其积极影响。
2022-05-28更新 | 168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中学2022届高三5月模拟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