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序 | 内容 |
第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 |
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党反革命战争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 |
A.具有革命和专政的色彩 | B.注重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 |
C.促成社会主义制度确立 | D.扩大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
材料一:军机处起草的谕旨,公开的先下达内阁,以次及于部院,层层下达,叫做“明发”;机密 的不经内阁,由军机处封缄严密,由驿传递,直达督抚,叫做“廷寄”。地方督抚重要的奏折,也不经 内阁,径送军机处,直达皇帝。自雍正以后,“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从而使公文转运、 行文关系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李晋《清朝中央高度集权制的形成与“廷寄”文书制度的建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摘编自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
材料三::历时10天的盛会,完成了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历史使命。通过政治协商会议 制定社会各方面都能接受和遵守的共同纲领,是创建新中国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共同纲领》以根 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成果,确立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政 权形式,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成为我国法制建设开端的标志。
——摘编自李正华、张金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1949-2012)》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廷寄”制度的作用。
(2)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体现的进步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共同纲领》的地位及其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意义。
A.落实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原则 | B.保障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 |
C.明确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 | D.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
1912年 |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临时约法》 |
1931年 |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
1949年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1954年 |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82年 | 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A.中共致力于近代民主法治建设 |
B.人民对民主法治的不断追求 |
C.基层普选制度得到人们认可 |
D.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的形成 |
①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 ②是新中国的施政方针
③具有临时宪法作用 ④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A.无产阶级专政 | B.联合政府性质 |
C.社会主义性质 | D.政党联盟执政 |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
A.保证了祖国统一和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 |
B.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
C.为稳定社会秩序提供了政策和物质保障 |
D.为发扬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奠基 |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
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B.《共同纲领》 |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 D.《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