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的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到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为”。
——《孙中山全集》
材料二 1954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1982年宪法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中国在历史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举例说明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的实践。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材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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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1912年3月,孙中山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它规定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即实行责任内阁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是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材料三 《共同纲领》内容摘要
第一章总纲 |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
第二章政权机关 |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
第四章经济政策 | 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 |
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 |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
第六章民族政策 |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构. |
(1)指出材料一中图1所示中央机构的名称。与图1相比,图2的中央机构发生了什么变化?说明了什么?
(2)根据材料二,回答以下问题。(答案可直接从材料三中摘录)
材料二中属于原始史料的内容是什么?属于史料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属于历史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3)根据材料三,概括《共同纲领》的主要内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