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演进轨迹有自己的特色。宗法家族社会的发展,是“礼治”的坚实基础;而集权官僚政体的巩固与壮大,则继续呼唤着“法治”。秦律规定:“父盗子不为盗”,“子告父母,告者罪”。西汉以后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和法家化表现为确立族权本位(礼治)与皇权本位(法治)的双向法统。《唐 律疏议》开宗明义在“名例”篇的序言中宣布:“德礼为政教之 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的法典凡涉及民事纠纷、经济权益,国家均视为“细故”,尽量用调解而非法律解决。
——摘编自武树臣《法家法律化通论》
材料二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 《国籍条例》 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捂而流于具文。他还亲自编译教材,创设法律学堂,造就司法.人才。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982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摘编 自李正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1949~2019)》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法律建设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建设的意义。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材料二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理…….创造适合中国国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实现形式。这些与当时国民党的统治制度形成了鲜明对照,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并得到人民的拥护。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主要原则。有人认为“《临时约法》一个致命缺陷在于,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而影响了对整个宪法结构的理性思考”,请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说明。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简述新中国成立初期实现“民治”的具体表现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实现”的新举措。
A.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 | B.引进外资是对外开放的重点 |
C.法制建设适应改革开放的发展 | D.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
A.为社会主义民主初步建立奠定法律基础 |
B.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需要 |
C.标志我国进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 |
D.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化和法律化 |
材料一 19 世纪 70 年代,德国统一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工业生产中的伤亡事故频繁,工人生活与健康状况不断恶化。与此同时,工人阶级的力量迅速壮大,工人运动日益高涨。俾斯麦政府通过立法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障。自 1883 年起,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疾病保险法》《事故保险法》《老年人与伤残者保险法》,为工人及其家属、工伤者提供医疗保障,同时也为老年人及伤残者提供养老金和津贴。
———摘编自孙炳辉、郑寅达《德国史纲》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几部重要法律。 1982 年宪法颁布后,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此后,全国人大先后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
———摘编自许安标《新中国 70 年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俾斯麦政府进行社会立法的背景并做出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主要原因,并说明这一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积极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对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示。
A.社会治理法制化趋势增强 | B.所举案例具有巨大冲击力 |
C.电视成为主要要的传媒手段 | D.国家法律制度形成了体系 |
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临时约法》 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A.都是民主与专制斗争的成果 | B.都体现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原则 |
C.都体现了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进步 | D.都表明民族独立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