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反映了我国处在历史性转变重要时期 |
B.新宪法的制订适应了当时国家的需要 |
C.说明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开始实现转移 |
D.说明“文革”后拨乱反正工作的结束 |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 B.依法治国的国策有效实施 |
C.进入人民民主政治新阶段 | D.民主法制建设的水平提高 |
A.奠定了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 | B.彰显了全国人大的立法核心地位 |
C.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 | D.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需要 |
史实 | 结论 | |
A | 15世纪末16世纪初,原产美洲的玉米、马铃薯、番茄等被传播到欧洲,后来又传播到亚洲、非洲等地 | 物种的全球性流动解决了人类饥饿问题 |
B | 1868年,日本进行改革,推行“富国强兵”“殖产兴业”“文明开化”三大政策,仿效西方国家制定宪法 | 根除了阻碍社会发展的封建主义因素 |
C | 194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重新建立国际货币制度。同年,世界银行成立,向主要会员国发放中长期贷款 | 有利于人民币成为重要的国际储备货币之一 |
D |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该法典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了明确详实的规定 | 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
A.A | B.B | C.C | D.D |
A.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B.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 |
C.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完善 | D.法制体系逐步走向健全 |
材料
表
时间 | 主要法律法规(节选) |
1949-1978年 | 工会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等;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 |
1978-1982年 | 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人民法院组织法;个人所得税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国籍法;1982年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1982-1992年 | 修改1982年宪法;加入《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涉外经济合同法等;民事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诉讼法 |
1992-1997年 | 1982年宪法第二次修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拍卖法等;对外贸易法;教师法、科学技术进步法 |
1997-2002年 | 第三次修宪;证券法、信托法;行政复议法、政府采购法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高等教育法、科学技术普及法 |
提取表中不同时期相互关联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具体史实加以论述。(要求:论题明确,表述成文,史实准确,论述充分。)
A.主要源自于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 B.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持续推进的保障 |
C.说明党开始认识到法治建设的价值 | D.表明法治建设是经济建设的有力补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节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中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完备 | B.中国实行有条件的双国籍政策 |
C.国家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 | D.国籍选择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演进轨迹有自己的特色。宗法家族社会的发展,是“礼治”的坚实基础;而集权官僚政体的巩固与壮大,则继续呼唤着“法治”。秦律规定:“父盗子不为盗”,“子告父母,告者罪”。西汉以后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和法家化表现为确立族权本位(礼治)与皇权本位(法治)的双向法统。《唐 律疏议》开宗明义在“名例”篇的序言中宣布:“德礼为政教之 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的法典凡涉及民事纠纷、经济权益,国家均视为“细故”,尽量用调解而非法律解决。
——摘编自武树臣《法家法律化通论》
材料二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 《国籍条例》 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捂而流于具文。他还亲自编译教材,创设法律学堂,造就司法.人才。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材料三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1982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摘编 自李正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1949~2019)》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法律建设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建设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部分)
20世纪五 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文革”开始后,中国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完全中断。 |
20世纪七 八十年代 | 1979年,开始新中国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八十年代先后出台《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 十年代 | 为适应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开始起草《合同法》,1998年开始起草《物权法》。 |
21世纪 | 2015年,第五次民法典编撰工作正式启动。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发展脉络梳理》
从表格中提取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联的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